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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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委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引办招商引资的奖
励政策
为不断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开放型经济,
增强全区的综合经济实力,特制定引进引办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如下:
一、奖励范围
积极欢迎国内外投资者到我区投资经商。对能增加区级财政收入的招商
引资项目,经审核认定后,均可享受本奖励政策。
本政策所指区级财政收入包括:引进企业交纳的增值税的25%部分、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
税、印花税、按隶属关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
二、奖励政策
(一)征用土地优惠政策
对需征地的招商引资项目,除征地享受最低价外,还可按应缴土地出让
金(区级部分、下同)数额,给予以下奖励;投资200万元以下的,奖励出
让金总额的5%;投资200(含)——500万元的,奖励出让金额的10%;投资
500(含)——800万元的,奖励出让金总额的20%;投资800(含)——1000
万元的,奖励出让金总额的25%。投资数额更大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
办法给予奖励。
投资额按实际到位资金统计。
(二)财政扶持政策
1.引进企业自纳税年度起,给予如下奖励:区外资金独资或占企业注
册资金60%(含)以上的企业,按该企业纳税所形成区级财政收入的30%,
连续3年予以奖励;区外资金占企业注册资金30%~60%的企业,按该企业纳
税所形成区级财政收入的20%,连续3年予以奖励;区外资金占企业注册资
金30%(含)以下,和区内当年投资新成立的企业,按该企业纳税所形成区
级财政收入的15%,连续3年予以奖励。
区外资金指本区外法人或自然人,包括国外和港澳台资金,在我区投资
设立独资或合资、合伙企业的资金。
三资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上述奖励政策。
2.对通过招商引资,增加区级财政收入的引进单位,以引进税源形成
区级财政收入的15%部分连续3年予以奖励。各引进单位可根据贡献大小自
行确定对引进人的奖励。
3.凡是在本区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税收一定要入本区财政。本区境
内一次性税源也要在本区交纳,由同级财政按形成地方财政收入的30%部分
奖励企业,15%部分奖励引进单位。
三、项目的确认
(一)引进的企业,工商注册资本在1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方可作
为引进项目,并享受上述奖励政策。从事信息开发、生物工程等高附加值、
高科技含量的企业,经区科委审核确认后,可不受15万注册资本的限制。
(二)投资或引进社会效益显著的一产项目,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予以
认定登记,不计发奖金。
(三)本着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区直部门与乡镇之间、乡镇与
乡镇之间,跨地域选择投资地点。项目所在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责无旁贷
地提供方便。
四、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引进引办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奖惩等。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
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区级领导及部门正职每人引进一个项目,部门副
职每两人引进一个项目。
(二)为确保引进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翻牌公司、违约搞撤资等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除追回全部奖金外,区委、区政府将对引进单位主要
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三)2000年12月31日之前引进的项目继续执行济历城发[1998]29号文,
直到奖励期满。2001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项目按本政策执行。
(四)本奖励政策由区引进引办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各乡镇可参照本政
策制订相应的奖励政策。
(区委济历城普发[2001]27号文2001年4月5日印发)

1998~2001年全区招商引资奖金兑现统计表

对外经济贸易概况
1996年,历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区外经委)设办公室、业务
科、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公室,有职工18人。2001年12月,区对外经济贸易
委员会更名为历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外贸科、外资科和办公室,有
职工18人。2001年,历城区批办的三资企业由1996年的201家增加到234家。
全区已建成8个工业园区,其中规模较大的临港经济开发区有14家外资企业。
1996年,全区自营出口额706.9万美元;2001年,自营出口额达到4031万美元。
历城区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外经贸工作先进区,区外经委被评为外经贸工
作先进单位。
(魏传友)

利用外资
1996~2001年,区外经委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
向,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共推出招商项目近百个,并将全区几十家企业的招
商项目编印成册,在国内外招商活动中广泛宣传。6年来,组织各乡镇政府
有关人员和全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在广州、深圳、厦门、上海、青岛、
烟台、济南等地举办的30余次大型经贸洽谈活动。采取“走出去,以商招商”
的路子,组团赴澳大利亚、新加坡、意大利、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家考察招
商。 至2001年底, 全区合同利用外资累计2.14亿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累计
1.14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每年平均增幅13.8%,实际利用外资每年平均增
幅19.3%。其中,合同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3个。历城区外资企业
中,有许多企业规模、产量均居全市前列。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昭
和塑料(济南)有限公司、鲁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晨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等均在山东省65强企业之列。
(魏传友)

对外贸易
1996年,全区自营出口取得实绩的企业仅有8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
家。1996~2001年,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鼓励外贸出口,引导企业自营出
口,培植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壮大出口创汇队伍。至2001年底,全区出口实
绩企业已达19家,其中,外商投资出口企业13家。山东省山海水产贸易中心、
济南市镁碳砖厂、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年出口额均在400万美元以上,并连续多年被评为济南市出口创汇明星企业;
历城标志服厂、济南派克线缆有限公司、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济南嘉华
服装有限公司年出口额均在100万美元以上,成为全区出口骨干企业。2001年,
具有综合进出口权的华美环球进出口公司、龙祥铸材进出口公司相继成立,
改变了历城区没有综合性进出口公司的局面。
出口队伍的壮大,使全区对外贸易有较快发展,保持了年均43.4%的增
长速度。1996年,全区出口706.9万美元,1997年出口1070万美元,1998年出
口1252万美元,1999年出口2308万美元,2000年出口3086万美元,2001年出
口4031万美元。历城区出口量一直位居全市各区、县前列。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青交会等国内大型对外贸易洽谈会,使企业走出
国门开拓国际市场。至2001年,历城区出口产品已达130多种,镁碳砖、玻璃
制品、冻水产品、医药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成为全区的拳头产品,远
销美国、欧盟、东南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
(魏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