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5&A=3&rec=25&run=13

司法概况
1996年, 历城区司法局设4个科室、1个归口管理单位、4个下属单位,有职工
40人,其中律师10人、公证员6人。1996年4月,历城区普法办公室晋升为正局级常
设机构,仍归区司法局管理。同年6月,区司法局增设律师公证管理科。1998年9月,
成立历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1999年6月,区司法局
所属济南东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济南民信律师事务所更名为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济南平安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天航律师事务所。1999年12
月,成立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2000年12月,原两个国
资律师事务所——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脱钩改制,所
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成立了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1年3月,成立历城区“148”
协调指挥中心,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01年,区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宣
科、基层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归口管理单位有区普法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
下属单位有历城区公证处, 有公证员6人,管理单位有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山东
昌平律师事务所、 山东天航律师事务所、 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有律师71人。
1996年,全区有20个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20人,司法所和法律服
务所为一套机构, 两块牌子。1996年4月,经区政府同意,在20个乡镇重新设立了
法律服务所, 为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2~4人。2001年4月,各乡镇法律服
务所进行了脱钩改制, 所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成立了历城区君桥等8个合伙制法
律服务所和一个有限责任制法律服务所。合伙制法律服务所与乡镇政府做到了人员
脱钩、财务脱钩、业务脱钩,直接由历城区司法局管理。2001年,全区共有司法助
理员18人,司法所工作人员38人,法律服务工作者47人。
1997年,区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记
集体二等功。1999年,被省司法厅记司法行政重建二十周年集体三等功。2001年,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区公证处、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山东昌平律师事务
所被市政府评为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被市司法局多次评为文明公证处、文明律
师事务所。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2001年, 全区共有普法对象78.35万人,占总人数的82.5%,其中区直机关、
事业单位干部3.68万人,职工2.82万人,乡镇机关企事业干部7856人,职工9.43万
人,学生12.64万人,驻区厂企及区属厂企干部职工14.68万人,农民34.31万人。
1996~2001年,全民普法教育以行业普法为重点,区普法办公室共购发“三五”
普法教材4.5万册,法律读本4.5万册,编印宣传材料2.5万册。自1997年4月,区普
法办公室先后实施了普法立体化、法律进万家工程,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街道
建成了普法一条街,使全民普法教育真正做到了墙上有条文、线杆有标牌、过街有
横幅、空中有电波、银屏有图像、村村有法规、户户有读本、学法有场所、管理有
组织、建设有标准,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一是对领导干部的学法实行考
核证制度,建立了学法档案。每年11月,对全区20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
试, 将考试成绩放入本人档案。定期举办法制讲座。6年来,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
15场次, 参加人数达3000余人次。 对在职干部进行法律专业等第二学历再教育。
1999年9月,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第二学历大专班,有100余人参加了
学习,有80人取得了毕业证书。开展了讲案学法活动,区普法办公室编印讲案学法
小册子7万余册, 发至农民、中小学生手中。组织了10人普法讲师团,到各乡镇巡
回演讲。2000年10月,在济南市组织的“贯申杯”讲案学法大讲赛中,历城区代表
队有2人获得三等奖。 二是把普法教育正式列入对青少年的学法教育教学计划,全
区约有80%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有效地预防
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
2001年5月, 区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历城区“三五”依法治区纲
要》 的决定。9月,区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
宣传教育的决议》。10月16日,全区“三五”普法总结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召
开,历城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法律援助
1998年9月, 历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2001年底,全区法律援助机构为社
会弱势群体义务解答咨询1.2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600余件,代理民事诉讼540
余起,刑事案件96起。
2002年4月,区司法局与区武装部、信访局、团区委、妇联、老龄委、民政局、
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颁布了《济南市历城区
法律援助管理办法》,建立了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办公
室、办事处设法律援助联络站、村(居)有联络员的四级网络,使历城区法律援助
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军人军属、农
村五保户、城市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律师工作
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扩大,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有较大提高,服务领
域不断拓展。1996年,区司法局提出的“为政府及区直机关聘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的建议被区政府采纳。 2000年5月,区司法局与区政府签订了聘用律师顾问合同,
颁发了聘用证书,被聘律师积极为政府献计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000年2月,
在区信访局设立了信访法律顾问室,有一名专职律师常年在信访局接待室,依法分
流上访案件,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义务为打
击刑事犯罪提供法律服务, 其中,仅徐宗涛一案,就有6名律师参加。1996~2001
年,应聘为80余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
事、经济、行政纠纷案件6054起,解答法律咨询1.33万人次,担任刑事辩护528起,
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公证工作
1996~2001年,历城区公证处坚持“抓开拓,保证源;抓队伍,强素质;抓管
理,上水平;抓质量,树信誉;抓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使公证工作取得了
新的发展。1999年以来,区公证处配合全区旧村拆迁改造工作,与区拆迁办、各乡
镇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组成办公小组,深入到群众中,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调解
家庭纠纷,真正做到了村民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督机制下参加抽签安置,
已办理各类旧村拆迁安置公证事项近4000余件。 2000年1月,区公证处在全市第一
个办理防止公车私挂公证业务,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杜绝了“公车私挂”现象。
协助民政部门为补办夫妻关系证明的当事人服务,为1986年前登记结婚,结婚证丢
失者办理了“证人证言”公证近800件。在保证现有公证业务的同时,1998年4月,
区公证处与区土地管理局开展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业务,拓宽了“建筑、装修行
业企业资质年审”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交通事故现场协议”公证等项目。
6年来, 区公证处共办理民事公证8730件,经济公证3648件,处理人民来访、解答
法律咨询5160人次。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996~2000年,全区乡镇共设有法律服务所13个,从业人员87人。2001年,撤
销乡镇法律服务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改制设立合伙、合作制法律服务所,成
为不占乡镇政府编制的社会中介机构。2001年,全区共设有8个合伙制法律服务所,
1个有限责任制法律服务所, 从业人员47人。1996~2001年,全区法律服务所共解
答法律咨询2万余件, 代理诉讼4680件,主持调解纠纷2700件,办理见证1000件,
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陈允美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

人民调解工作
1996~2001年,在全区基层调解干部中开展了大调解、大排查、防激化、保稳
定活动。全区普遍建立起四级调解网络,即区设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乡镇(街道)
设立司法调解中心, 办事处设立纠纷调解站, 村(居)有调委会,村(居)设有
“三员”(调解员、信息员、帮教员)。全区共有调委会678个,调解员3123名。6
年来,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7万起,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46件,防自杀、凶
杀27件。共举办区级培训班5期,培训500余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调解干部
培训班300余期,使99%的调解干部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干部工作能力。
驻历城区律师事务机构一览表

郝茂芸 李化东 邢永梅 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