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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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概况
1996年,历城区劳动局设办公室、工资计划科、调配科、外资企业管理科、仲
裁科、锅炉压力容器科、安全办公室、劳动监察办公室,辖区劳动服务公司、社会
劳动保险事业分处2个事业单位,有职工59人。1999年5月,历城区劳动局更名为历
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年,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
作移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01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19个科室,辖区
劳动就业办公室、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区社
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5个事业单位,共有职工90人。全区4个
街道办事处和14个乡镇均设立劳动保障管理所。1999~2001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连续3年被区委、 区政府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市评为劳动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
(杨洪旗)

劳动工资与计划管理
1996年,在全区全面推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建立起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体的
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职工工资晋升实行工效挂钩,打破了档
案工资制度,使工资分配与产量、质量、效益挂钩,坚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
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形成了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1996~2001年,
审批效益升级工资指标17727人, 为新录用的职工审批转正定级工资5585人, 为
8407人晋升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加强了工资的宏观管理,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将
工资指导线与实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结合起来,有效杜绝了企业超越行业平均
成本、突破工资来源的额度发放工资。2000年,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
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要求,逐步在全区建立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
度,在部分区属企业推行年薪制试点。加强了用工计划的管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
务工进行了合理调控。1996~2001年,全区下达使用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计划5600
余人,安置退伍军人150余人。
(杨洪旗)

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网络
1999年8月, 全区各乡镇劳动服务站更名为劳动管理所。乡镇劳动管理所在乡
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2001年,山大路等
4个街道办事处成立后, 也相应建立了劳动管理所。全区形成基层劳动保障管理工
作网络后, 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截至2001年底,有2个乡镇建
立了劳动培训基地, 3个乡镇建立了劳务市场,加强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
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000余人, 劳务输出5万余人,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
效配置,逐步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劳动力市场,推动了全区劳动保
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杨洪旗)

职工技术培训与职业技能开发
1.职工技术培训。1996~1997年,主要是组织城镇待业青年和农转非16~25岁
的城镇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培训2946人。1998年后,随
着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加,培训的重点转移到对下岗、
失业职工的培训。1998~2001年,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792人,培训劳动预备制人
员2762人。经过培训,有80%的下岗、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同时,积极组织在
岗职工的岗前和岗位培训。 6年来,共培训在岗职工5500余人。1996~1999年,区
劳动局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认真做好技校
招生工作,共录取在校生6653人。1999年后,技校招生工作全面放开,由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2.就业准入制度与职业技能开发。1998年
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不能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初、高中毕
业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对在职职工,认
真贯彻落实《工人考核条例》、《技术等级津贴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
推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8~2001年,全区共有800余名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
书。 其中,有7名职工被市政府评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能人才,并享受市政府
津贴。
(杨洪旗)

劳动监察
1995年底,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办公室成立后,全区正式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截
至1996年底,检查用人单位50余个,受理举报案件15起,查处了违法用人单位,依
法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1997年1月,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劳动用工
年检工作制度》,随之劳动年检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1998年,劳动年检制度逐步
规范化、 科学化,覆盖范围逐渐扩大。1999年9月30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
监察大队成立。 截至2001年底,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200余个,受理群众举报260余
起,依法立案查处60余起,按规定时间结案,并依法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
罚。通过开展劳动监察工作,采取劳动年检、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多项方式,依
法维护了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杨洪旗)

劳动安全
1996年以来,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
管理体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996~2001年,共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
12期, 培训73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2次,检查1820单位次。1996年以来,组
织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年检。截至2001年底,全区有锅炉压力容器250台,检验235
台,检验率达95%,合格率100%。2001年1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隶属关系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及机构、工作人员一并移交区经委管理。
(杨洪旗)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管理
1996年,在全区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劳动关
系。到2001年底,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6.67万份,占企业总数的70%。其中,区
属企业达95%,乡镇企业达80%,外商投资企业达80%,私营企业达50%。1996~
2001年,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加强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组织建设。
在乡镇、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将各项矛盾解决在基层。在南部山区
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巡回庭, 解决了南部山区劳动争议申诉难问题。6年来,共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225起,结案率达95%,正确率100%。
(杨洪旗)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1996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下岗、失业人员不
断增加,就业压力逐年加大。1996~2001年,全区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城镇社会劳动
力就业8086人次, 年平均城镇社会登记失业率3.4%。全区下岗职工2500人,通过
各种渠道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850人,再就业率为74%。1996~2001年,区职业介绍
所为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服务1.2万人次。 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
提高了服务水平,拓宽了服务渠道。1999年,在区职业介绍所的基础上,按照劳动
力市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进行
改造,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信息局域网,实现了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
的共享,扩大了信息容量,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创造了
良好的服务环境。按照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
就业的方针, 不断拓宽就业领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6年来,结合全区实际,
加强了对新生劳动力和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指导,将非公有制经济和发展社区服
务就业结合起来,增加就业岗位,拓宽了就业渠道。积极推进下岗、失业职工向失
业保险并规,到2001年底,实现了平稳并轨,确保了社会稳定。
(杨洪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