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警大队组建于1988年4月,有干警62人,隶属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995年底, 设政工科、秘书科、交通科、宣传科、事故处理科、车管分所和8个勤
务中队, 共有干警100人,负责全区20个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和车辆管
理工作。
勤务管理。辖区内有国道4条、省道4条、县道23条,截至1995年底,全区道路
通行里程738.4公里。设信号灯岗3个。组建后,本着“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
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开展了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练兵方案和考核评比标准,
坚持3级考核,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项。聘请义务监督员59人,成立了区社会义务
监督员委员会。 广大干警立足岗位,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3个值勤岗设置了交
通安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天气预报板、便民服务箱、报时钟、打气筒、修车工
具、急救药包、针线包、交通导游图、便民服务卡等服务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自
开展岗位练兵、规范化执勤以来,为群众办好事近1.3万次,收到表扬信300余封,
镜、匾、锦旗200余块(面) 。建立道路巡查机制,配发了二轮摩托巡查车14辆和通
讯工具。加强道路调研,科学规划交通。对全区十几个危险路口、20余个路段进行
流量和规律的调查,安装路中心标志60多面,设置小隔离墩3000余米,安装交通标
志50多面,有效地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洪家楼岗组连续4年被评为支队先进岗组,
1994年荣获市精神文明优胜岗称号,1995年被市政府命名为“十佳岗组”。
处理事故。 随着车辆的增加,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近
200 0起。事故处理本着“五快(赶赴现场快、抢救伤员快、现场勘查取证快、撤出
现场恢复交通快、处理结案快)、四要(认定证据要确凿、责任认定要妥当、利用法
律条文要准确、事故处理要公开)、三禁止(禁止强行修车、禁止乱要乱报、禁止办
人情案) 、一大办(办好事、实事)”的原则,做到了公平合理、严格执法、热情服
务, 事故结案率每年均达100%,逃逸事故侦破率达92%。规范事故档案管理,成
立了社会处理监督小组, 召开公开处理交通肇事分子大会6次,严厉打击交通肇事
逃逸分子。1995年市交警支队召开现场会,推广了事故处理科的经验,1994年荣立
集体三等功,1995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交通安全宣传。 交通安全宣传坚持从娃娃抓起,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立助学岗4
个。每年根据不同季节,发放《宣传提纲》、《致市民的一封信》、《致中小学生
的一封信》,上安全课,利用有线广播、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等形式,广泛宣
传交通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1995年为配合宣传济南交警效应,与区委宣传部、
区广播电视局联合拍摄了《历城交警》专题片。
车辆管理。全区有车单位1736个,各类机动车43345辆,驾驶员27483人,18名
干警负责全区车辆管理工作。车辆管理本着“强化管理、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
原则,制定了车管改革方案,减少了办事环节,实行了文明优质服务和服务禁语,
实行了两公开(政务、警务)一监督(社会监督),开展两清一落实,摸清了车辆和驾
驶员底数,落实了安全组织,成立了由分管区长挂帅的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层
层签订安全责任制。制定了上门服务措施,至1995年底,共登门服务16次。1994、
1995年区车管所连续荣获济南市公安局“文明单位”称号。
(洪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