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集体林场逐步成为造林事业的主体。1956年至1980年,各乡(镇)、
村(大队)几乎都办起了林场(林业队),面积由几百亩到数千亩不等。有的以造
林为主,有的侧重发展果树。有国家和公社合办林场与村办林场两种形式。到1985
年,全县集体林场经营面积达14663亩。
If this article has tabular content, try "Original Mode". If you hate to see ads, append "noad=1" to page URL or use an ad blocker -- I'm totally cool with that.
建国后,集体林场逐步成为造林事业的主体。1956年至1980年,各乡(镇)、
村(大队)几乎都办起了林场(林业队),面积由几百亩到数千亩不等。有的以造
林为主,有的侧重发展果树。有国家和公社合办林场与村办林场两种形式。到1985
年,全县集体林场经营面积达1466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