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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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组 土改结束后,为解决小农经济落后、分散,避免两极分化,县委根据
中央关于“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化的道
路。初期,主要是组织多种形式的换工组。1952年春,董家区董家庄吕素贵成立了
历城县第一个互助组。 1952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6364个,入组29447户,占全
县总户数的39.4%。 其中常年互助组2505个,季节性互助组3859个。1953年春,
全县参加互助组的农民占总农户的43.6%。 翌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6450个,入
组户数达48533户,占总农户的65%。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 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
议,1952年冬至1953年春分别在一区的沙河乡、八区的亓城乡试办了王朝佑、田立
柱农业初级社。1953年冬开始在各区试办初级社,到1954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
120处, 共2314户参加。至1955年冬,各乡初级社发展到750处,增长5.25倍,有
17549户参加,比上年增加6.58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 1955年8月,县委按照中央关于农业合
作化问题的决议,开始组建高级农业合作社。至1955年底全县高级社发展到132处,
10235户参加。 翌年,全县高级社发展到345处,72463户参加。至1957年,高级社
发展到520处, 98662户参加,占组织起来农户的98.6%。至此,历城农业社会主
义改造基本完成。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来历城北园乡北园农业社视察,
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 的号召以后,历城县于8月20日在北园乡成立全县第一
个人民公社——北园人民公社。 当年10月,全县19个乡,500余处高级社改建成10
处人民公社,即东郊、西郊、南郊、北园、平原、港沟、孙村、仲宫、西营、柳埠
人民公社,入社户数13760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9%。同月,将10处公社合并成一
个公社——历城县人民公社。不久,又恢复10处公社。公社化初期,强调“一大二
公”、“一平二调”、统一种植、大兵团作战,使农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59年
1月, 根据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将公社一级核算改为三级(公
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1984年,历城将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
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同年10月人民公社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