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行政机构 资料库:历城区情资料库 章节:历城县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4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4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历城县的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自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至民国三十五年 (1946年)先后由省巡警总局、巡警厅、公安局、警察署及社会局等机构设科管理。 主要职责为妓女检验、禁烟、清道、预防注射等。县境解放区1944年9月建立历城 县抗日民主政府,由教育科兼管卫生工作,后由县政府秘书室兼管。 1946年历城 卫生工作由泰安专署卫生科管理,1948年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 1951年12月历城县政府设立卫生科,在历城实验卫生院办公,1958年迁至县政 府院内。1960年改为历城县卫生局,1972年9月改称历城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 卫生组,1976年3月恢复历城县卫生局。1985年卫生局设人秘股、业务股和服务股, 管理全县6处专业机构,15处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 126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