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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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1951年县委建立档案室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1958年9月,县档
案馆开始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工作。1966年前,先后将7388份档案接收进馆,馆藏
36个全宗,5599卷,各种资料1335册。1979年后相继接收县人委全宗档案800卷。
原由民政局保管的土地档案(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审定阶级成分办公室的“阶级
成份审定表”以及人口普查等专门档案2313卷(册)入馆收藏。1984年接收了原东风
铁矿科技档案500盒;“学大寨”工作团、处理查抄财物办公室各种档案105卷。
1985年接收土地承包合同57274份。同年 3月份起,建起了照片档案。1959~1985
年曾对馆内档案进行过多次系统整理。自1962年起在全县厂矿企业,建立科技档案
室与专门档案室。1964年起又在全县社队建立档案室855处,立卷2479个。为改善
档案管理条件,1984年在县机关建造方型防震馆库1座,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
1985年馆内有50个全宗,各种档案15918卷(盒、册)。其中建国前革命历史档
案有3个全宗,135卷;建国后文书档案45个全宗,12922卷;专门档案 2313卷(册);
科技档案2个全宗,603盒(包括机械设备、地质水文资料蓝图 6300张);照片档案
81盒,照片6825张,底片8394张;各种图书资料1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