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雹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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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冰雹危害时间集中在春末夏初的5~6月份,多发生在15~18时,且正值冬
作物成熟和夏作物齐苗期。建国前据史料记载,平均3~5年一次。1802年(嘉庆六
年) 、 1805年(嘉庆十年)、1807年(嘉庆十二年)、1810年(嘉庆十五年)、
1817年(嘉庆二十二年) 、 1835年(道光十五年)、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均有“雨雹伤禾禾尽毁”的记录。据建国后30年(1950
~1980) 资料统计,共发生降雹13次,平均2~3年一次。最多年达3次。其雹大小
在2毫米左右,最大的有28毫米(1964年6月13日)。降雹次数山区多于平原。降雹
发生次数,以4月份最多,为4次;其次是5、6月份,为3次;再次是10月份,为2次。
1970年7月20日,华山、东郊、孙村、平原等四公社遭冰雹袭击,28000亩良田
受灾,700间房屋被毁,120根电线杆被刮倒,1匹马被电死。
境内冰雹路线有三条,一条是由长清县平安店入境至党家庄镇;一条是由长清
县经济南段店入境经十六里河、锦绣川至西营地区;一条是由齐河县入境经华山、
王舍人庄至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