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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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至1948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民兵训练主要是利用战斗间隙,
一边生产,一边训练。根据战争需要进行射击、投弹、刺杀、埋排地雷训练,并学
习战术理论等。
建国后,逐步建立健全了军事训练制度。1950~1957年,军事训练多是利用冬
闲时间,以村或乡为单位,进行队列等训练,学习政治和军事理论。1958年成立民
兵师后,采取劳武结合的方法进行训练。
1960—1964年,为了贯彻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关于全党抓军事的指示,全县掀
起了民兵训练和大比武高潮。1963年,县武装部在各公社选拔培养出了“七兄弟”、
“四姐妹”、“全家福”等民兵训练先进典型,在济南市民兵比武大会上表演了登
杆射击、武术、班对抗射击、步枪打瓶子、打气球等项目,获团体第一名。1964年,
在山东省召开的比武大会上,大庙屯民兵连、班对抗射击荣获第一名;1965年后至
“文化大革命”期间,因错误地批判民兵比武工作,使民兵训练走向低潮。1976年
秋,历城县举行了有17个公社参加的刺杀、投弹、爆破、单兵战术、班对抗射击、
精度射击、 速射7个项目比赛,东郊公社获总分第一名。由于1977年贯彻中央军委
制定的民兵4年周期训练大纲, 历城县民兵训练逐步正规化。1978~1980年,共训
练民兵107289人次, 参训人员基本达到民兵训练大纲标准。1983年3月,济南军分
区对历城、章丘、长清、郊区、历下区八二迫击炮和六○迫击炮班进行考核,历城
获得第二名。1984年5月,县武装部在港沟镇对八二迫击炮民兵训练的内容、方法、
组织实弹射击程序进行了改革,改革成果被山东省军区党委肯定,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