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财政机构 资料库:历城区情资料库 章节:历城县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2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2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历城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归县公署管理。民国初年,县设公款局,经管县
地方财政。民国18年(1929年),始设历城县财政局,下设三课,后设县政府第二
科经管财政部分事务,另设经征处、财务委员会及县金库等机构,分管财政事务。
    建国后,1949年10月历城县政府设财政科,负责财政收支和预算、决算。1952
年农税科并入。1953年设预算股、契税室、册籍室、秘书班。1957年财政科与保险
公司、银行合并仍称财政科,下设会审股、监察股、农税股、秘书股。1958年,改
设财政局。1959年9月县财政局、税务局、保险公司合并称财政局,1960年下设4个
分局。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生产指挥部,设财政组。1968年由财税、工商、
银行合并为财政金融局。1976年改为财税局。1983年10月恢复财政局,下设人秘股、
预算股、企财股、农财股、监察股、预算外资金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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