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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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由县民政局移交县建委公房7720间,建筑面积115911平方米。
1979年至1983年,县投资145.73万元,其中县建委投资64.5万元,新建砖混
结构的宿舍楼6幢。
县直机关各单位的自管房,总建筑面积190376平方米,其中1980年至1985年新
建宿舍楼建筑面积100863平方米。
公房收费标准按1976年济南市革委102号文件 《对济南市民用公房租金标准》
规定执行。各单位自管房收费标准自行确定,一般自管房比公房收费低。
住房月租费表(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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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级│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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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金额│ 0.122 │ 0.116 │ 0.110 │ 0.104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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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房金额│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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