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资料库:历城区情资料库 章节:历城县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2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2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以来,统计部门每年根据各行业特别是工农业生产特点提供资料。把每个
年度定期报表获得的数据资料及时加工整理,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便于领
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和经济形势。同时,编印了综合性资料。1966年编
印了《历城县1949~1965年国民经济、文化事业统计资料》。从1976年至1987年,
每年都根据专业统计年报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报表整理印刷《历城县国民经济统计资
料》。
    198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颂布后,历城县统计部门印发1000
多份,以布告的形式发到乡镇、村民委员会、县直厂矿企业和机关单位。并在统计
系统举办了学习班,学习统计法的各项条款。1987年《统计法实施细则》发布后,
又印制成小册子发给有关单位和领导,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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