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历城商业绝大部分属私营商业。商业资本多集中在大商人、地主、官宦
手中,较大的商业网点多集中在县城,乡村只有一些小店铺和零星货商。光绪三十
年(1904年),开辟商埠,由于外国和外地商人前来经商,商业资本逐渐向商埠转
移。到民国15年(1926年),全县共有商号8999家,其中县城4234家,商埠1444家,
乡区3209家。经营货物有小麦、高粱、花生、豆类、枣类、鸡蛋、木材、棉布、面
粉、卷烟、火柴、砂糖、纸张、石灰、铁制品等。民国18年历城商业只零星分布于
龙山、老僧口、郭店、大龙堂、仲宫、柳埠、王舍人等集镇。民国21年全县各业商
号159家, 以经营杂货、酱油、油业、中药、绸布、木作、饭馆、煤炭为主。民国
37年全县商户4480家,从业人员5080人,年营业额974.5万元。在当时的商户中,
多数是以走街串乡、逢集赶集的小摊贩。经营品种以蔬菜、果品、小百货、布匹为
主。商品大多由济南采购、贩运。
建国初期,历城商业仍以私营为主,私营商业处于基本稳定的状态。1953年全
县共有私营商业3262户,从业人员4090人,共有资金256074元。1954年贯彻“利用、
限制、改造”的方针,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年底,全县私营商
业歇业1854户,歇业人员2046人。1956年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
行社会主义改造, 部分个体商业经过改造成为合作商店和代销处。 全县私营商业
1702户, 从业人员2090人。有861名私营商业人员接受改造,成立合作饭店28处,
合作商店32处,固定代销处33处。1958年至1960年,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指导下,
绝大多数私营摊贩、坐商成为集体经济,多数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商店。1961年根据
中央的指示精神,又恢复了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允许个人参加集市贸易、城乡贩
运,货郎担开始走街串乡、送货上门。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个体经济受到严格限制,取消农村集市贸易。到1976
年,个体商户和合作商店所剩无几。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82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
到506户。 1985年发展到3344户,从业人员5169人,全年商品零售额2361万元,占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4%。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末,历城商业绝大部分属私营商业。商业资本多集中在大商人、地主、官宦
手中,较大的商业网点多集中在县城,乡村只有一些小店铺和零星货商。光绪三十
年(1904年),开辟商埠,由于外国和外地商人前来经商,商业资本逐渐向商埠转
移。到民国15年(1926年),全县共有商号8999家,其中县城4234家,商埠1444家,
乡区3209家。经营货物有小麦、高粱、花生、豆类、枣类、鸡蛋、木材、棉布、面
粉、卷烟、火柴、砂糖、纸张、石灰、铁制品等。民国18年历城商业只零星分布于
龙山、老僧口、郭店、大龙堂、仲宫、柳埠、王舍人等集镇。民国21年全县各业商
号159家, 以经营杂货、酱油、油业、中药、绸布、木作、饭馆、煤炭为主。民国
37年全县商户4480家,从业人员5080人,年营业额974.5万元。在当时的商户中,
多数是以走街串乡、逢集赶集的小摊贩。经营品种以蔬菜、果品、小百货、布匹为
主。商品大多由济南采购、贩运。
建国初期,历城商业仍以私营为主,私营商业处于基本稳定的状态。1953年全
县共有私营商业3262户,从业人员4090人,共有资金256074元。1954年贯彻“利用、
限制、改造”的方针,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年底,全县私营商
业歇业1854户,歇业人员2046人。1956年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
行社会主义改造, 部分个体商业经过改造成为合作商店和代销处。 全县私营商业
1702户, 从业人员2090人。有861名私营商业人员接受改造,成立合作饭店28处,
合作商店32处,固定代销处33处。1958年至1960年,在“一大二公”的思想指导下,
绝大多数私营摊贩、坐商成为集体经济,多数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商店。1961年根据
中央的指示精神,又恢复了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允许个人参加集市贸易、城乡贩
运,货郎担开始走街串乡、送货上门。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个体经济受到严格限制,取消农村集市贸易。到1976
年,个体商户和合作商店所剩无几。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82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
到506户。 1985年发展到3344户,从业人员5169人,全年商品零售额2361万元,占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