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1955年,县政府设立工业科和手工业科分别管理县直属工业企业和
乡镇手工业。1958年工业科改为县工业局,手工业科改为县手工业管理局,局下设
生产、财务、供销等股。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局和手工业管理局均撤
销, 由县革命委员会工交组分管。 1978年成立历城县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
(1984年改为第一、 第二工业公司),分管县直工业和社队工业。1980年5月,建
立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政工、财务、企业管理、技术、生产、食品、节能
办等科室,管理县属工业企业。乡镇企业则由1984年成立的乡镇企业局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内部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建国后,工业企业实行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60年代初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
主的管理体制。劳动计划、基建投资纳入国家计划,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指
挥系统和生产、技术、财务、劳动等各项经济责任制。根据中央“工业七十条”规
定,企业要达到“十二项指标”和“四项指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不
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实行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对企
业管理重点是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企业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由一级
经济核算制逐步实行二级经济核算制。同时利用税收、利息、信贷、价格等手段对
企业进行制约。
第一节 工业管理
管理机构 1955年,县政府设立工业科和手工业科分别管理县直属工业企业和
乡镇手工业。1958年工业科改为县工业局,手工业科改为县手工业管理局,局下设
生产、财务、供销等股。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局和手工业管理局均撤
销, 由县革命委员会工交组分管。 1978年成立历城县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
(1984年改为第一、 第二工业公司),分管县直工业和社队工业。1980年5月,建
立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政工、财务、企业管理、技术、生产、食品、节能
办等科室,管理县属工业企业。乡镇企业则由1984年成立的乡镇企业局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内部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建国后,工业企业实行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60年代初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
主的管理体制。劳动计划、基建投资纳入国家计划,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指
挥系统和生产、技术、财务、劳动等各项经济责任制。根据中央“工业七十条”规
定,企业要达到“十二项指标”和“四项指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不
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实行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对企
业管理重点是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企业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由一级
经济核算制逐步实行二级经济核算制。同时利用税收、利息、信贷、价格等手段对
企业进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