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水土保持 资料库:历城区情资料库 章节:历城县志(1840-198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1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5/section/1/article/1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50年代初期为防止水土流失,在南部山丘区营造了大片水土保持林、经济林、 用材林,同时修建了大量谷坊、拦河坝、蓄水池等工程。1958年至1976年由于盲目 开荒种地,乱伐林木,水土流失愈加严重。1982年以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水土 保持委员会,把成片山林、果园、荒山等承包到组、户。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办法,封山造林,大搞综 合治理工程,使水土保持工作初建成效。1985年,山丘地区已建成水库37座,塘坝 79座, 谷坊9000座,蓄水池750座。整修三合一梯田3.05万亩,水平梯田12万亩, 坝头地2.02万亩, 造林22.67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3.8平方公里,占 山丘总面积的45.9%, 其中效益显著面积237.2平方公里,基本治理面积236.6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