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土保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5&A=1&rec=118&run=13

50年代初期为防止水土流失,在南部山丘区营造了大片水土保持林、经济林、
用材林,同时修建了大量谷坊、拦河坝、蓄水池等工程。1958年至1976年由于盲目
开荒种地,乱伐林木,水土流失愈加严重。1982年以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水土
保持委员会,把成片山林、果园、荒山等承包到组、户。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办法,封山造林,大搞综
合治理工程,使水土保持工作初建成效。1985年,山丘地区已建成水库37座,塘坝
79座, 谷坊9000座,蓄水池750座。整修三合一梯田3.05万亩,水平梯田12万亩,
坝头地2.02万亩, 造林22.67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3.8平方公里,占
山丘总面积的45.9%, 其中效益显著面积237.2平方公里,基本治理面积236.6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