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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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设立四个体系。(1) 执法责任制体系。把《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
权益若干规定》的职责,逐条分解到全区的18个部门和单位,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
务,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2)
信息服务体系。 区老龄办与司法局联合开通了“148”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开展
法律咨询业务,及时解答老年人关心的问题,只需拨打5975148就能得到法律援助,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信息保证。(3) 法律援助中心体系。2000年,区老
龄办牵头,司法部门共同参与,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老
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给予减免服务费的优惠。累
计提供服务1000余人次,减免费用约10万元,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
保证。(4)调解网络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区的调解服务网络,累计调解涉老纠纷200
余次,其中区老龄办直接解决各种纠纷51起。1999年,区老龄办将签订家庭赡养协
议书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产生赡养纠纷的家庭,规定凡是经司法部门调解或起诉的
涉老纠纷,处理时必须同时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并定期回访,检查落实情况,以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