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设立四个体系。(1) 执法责任制体系。把《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
权益若干规定》的职责,逐条分解到全区的18个部门和单位,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
务,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2)
信息服务体系。 区老龄办与司法局联合开通了“148”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开展
法律咨询业务,及时解答老年人关心的问题,只需拨打5975148就能得到法律援助,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信息保证。(3) 法律援助中心体系。2000年,区老
龄办牵头,司法部门共同参与,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老
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给予减免服务费的优惠。累
计提供服务1000余人次,减免费用约10万元,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
保证。(4)调解网络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区的调解服务网络,累计调解涉老纠纷200
余次,其中区老龄办直接解决各种纠纷51起。1999年,区老龄办将签订家庭赡养协
议书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产生赡养纠纷的家庭,规定凡是经司法部门调解或起诉的
涉老纠纷,处理时必须同时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并定期回访,检查落实情况,以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健全组织,设立四个体系。(1) 执法责任制体系。把《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
权益若干规定》的职责,逐条分解到全区的18个部门和单位,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
务,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2)
信息服务体系。 区老龄办与司法局联合开通了“148”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开展
法律咨询业务,及时解答老年人关心的问题,只需拨打5975148就能得到法律援助,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信息保证。(3) 法律援助中心体系。2000年,区老
龄办牵头,司法部门共同参与,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老
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给予减免服务费的优惠。累
计提供服务1000余人次,减免费用约10万元,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
保证。(4)调解网络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区的调解服务网络,累计调解涉老纠纷200
余次,其中区老龄办直接解决各种纠纷51起。1999年,区老龄办将签订家庭赡养协
议书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产生赡养纠纷的家庭,规定凡是经司法部门调解或起诉的
涉老纠纷,处理时必须同时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并定期回访,检查落实情况,以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