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4&A=2&rec=692&run=13

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把工作重点放在争议的
预防方面,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依法及时处理好每一起案件。1998—2001年
共受理案件1187件,其中裁决430件,调解13件,其他处理方式701件,结案率达到
97%。 为职工追补工资保险等309.67万元。劳动合同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为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础, 共合同鉴证29873人份,审批集体合同户42
户, 接待来访人员21421人次。2002年,受理案件332件,受理人数342人;结案数
332起,追偿经济补偿240万元。鉴证劳动合同2745份,接待咨询4200人,审批集体
合同1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