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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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个确保”的要求,依靠政府力量,动员全社会参与,实现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管理模式,狠抓危害群众健康的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消毒管理办法》,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各综合性医疗机构在区卫生防疫站的督导下,为防治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传播,成立了感控办、肝炎门诊、腹泻病门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疾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随着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的全面提高,相应传染病发病明显下降,尤其是肝炎疫苗的推广应用为控制全区肝炎的发病与流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全区传染病总发病率由1998年的316.68/10万下降到200年的305.06/10万,呈持续平稳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