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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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推动技术进步,吸引高新技术人才来辖区企、
事业工作, 2000年4月,天桥区制定了《关于对引进人才实行政府特殊津贴的暂行
办法》和《关于利用科技三项经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实施
后,区科技三项经费由占财政预算支出的1.3%提高到2.5%,并将支持对象重点
定位于在辖区注册纳税的各类经济组织上。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对经论证确认的高
新技术项目给予扶持。2000年对五家企业给予了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达96万元。
2001年对六家企业给予了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达169万元。
在辖区纳税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引进的具有学位的科技人才,科技局
会同区人事局及用人单位考察审定,合格人员授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证书”,
引进的具有学士、硕土、博士学位的人才,前二年每人每月分别发给200元、500元、
1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 截止2002年6月底,共发放津贴223400元。其中,2000年
发放津贴30300元,领取人数29人,其中硕士1人;2001年发放津贴119100元,领取
津贴人数68人,其中硕士2人;2002年上半年发放津贴74000元,领取津贴人数65人,
其中硕士2人。(姜慧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