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征收排污费计划,坚持“依法、全面、足额”的征收方针,完成了1998—2002年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应征单位从1998年的149家,增长到2002年的268家,征收面达100%,征收额度每年以20%递增。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征收排污费计划,坚持“依法、全面、足额”的征收方针,完成了1998—2002年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应征单位从1998年的149家,增长到2002年的268家,征收面达100%,征收额度每年以20%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