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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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来, 天桥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由机关、 企事业单位、 院校到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法规工作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声势、效果双丰收,得到省、市领导好评。学校环境教育狠抓了基础、普及型环保教育、延伸提高型“三个教育”和深入研究型环保教育。全区中小学成立了36支红领巾护绿大队和11个青年志愿者护绿服务队, 开辟护绿基地100余处。近年来共开展中小学生环境保护征文活动3次, 收到来搞500余篇。全区共有市级绿色学校3所,区级绿色学校9所。 坚持每年举办1—2期企业法人、环保干部培训班。2002年在全区大力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建成区级绿色社区6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1998年12月10日,创办了《天桥环保》报。该报为4开4版报纸,济南市副市长陶安岭,市环保局长肖光祥,天桥区区长杨锡福、副书记王辉等领导为本报创刊题词。该报是全国区(县)环保局第一张行业报纸,是本区环保综合工作的宣传阵地,上传下达中央、省、市环保工作指示,以及时、迅速、现实报道全区环保工作状况,传播环保知识为主导,深受读者喜爱。该报已刊出27期,每期发行量为3000—5000份,发行至国家、山东省及济南市环保局,天桥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企业及辖区中、小学各班级。组建了由驻区86个企事业单位参加的天桥环保工作站,自2000年起每年举办一届环保节。1998年以来在各新闻媒体发稿196篇,其中国家级报刊5篇。
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立案、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天桥区环保局于2000年10月在全市区(县)级环保系统中率先成立了法规科,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实、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量罚等依法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中,全部做到内容、程序合法,无一出现差错或被撤销、变更、复议。
2001年,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按照省、市环保局的部署要求,高起点准备、高标准落实,扎扎实实地把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起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重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通过一年的全面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实现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顺利通过了省、市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