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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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3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的决定》。
1月4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
见》。
2月10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命名表彰全区“十佳私营企
业”、“十家私营企业纳税大户”和“百名文明个体工商户”的决定》,对在全区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十佳私营企业”、1997年度“十家私营企业纳税大
户”、“百名文明个体工商户”予以命名表彰。
2月12日, 中共天桥区委做出《关于对第九批下派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对在第九批下派干部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14个先进工作组、
24个先进部门、46名先进个人和20个支持下派干部工作先进村(居)进行表彰。
2月16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7年度全方位目标管
理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对在1997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
绩的34个先进集体、138名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2月18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和“单项夺冠军,整体创一流”先进单位(集体)的决定》,
对北园镇等26家先进典型单位进行表彰。
3月5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一九九七年度“五好村党支部”、“四好居
党支部”命名表彰的决定》。对11个村党支部,48个居党支部予以命名表彰。
3月11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天桥区第八次代表
大会的意见》。
3月18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责任达标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199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
标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1个一等奖达标单位和209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3月20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7年度经济体制改革
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在1997年度经济体制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15个先进单位和6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4月22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
密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5月28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大力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的意见》。
7月6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对信访工作实行重点管理一票
否决的实施意见》。
7月6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对群众上访中违法违纪行为的
处理规定》。
7月30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意见》。
8月7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北园大街创建安全文明街的实
施意见》。
8月17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推选省、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工作实施意
见》。
9月8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百佳教师”、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对段建民等“百佳教师”、王家鑫等30名优秀教育
工作者和许广妹等33名班主任予以表彰。
10月23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北园镇等“小区综合整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清河泺河小区等“小区综合整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1月20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1999年1月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1998年度全方位目标管
理工作总结考核的实施意见》。
1月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命名表彰济南市天桥区第五批
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二批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的决定》 , 授予李俊华等15名
“济南市天桥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王世芹等9名“济南市天桥区乡村优秀科技
人才”荣誉称号。
1月27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1999年度区委中心组学习的安排意见》。
2月2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的决定》,对“创建”活动中评出的天桥区公安局户籍科等
10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各记三等功一次,刘希诚等10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
警”各记三等功一次。
3月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责任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199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
标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1个一等奖达标单位,33个“三为主”模范村、居,10个
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贡献奖的集体和228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月18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1998年度两个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的决定》,对在1998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秀成绩的21个
先进单位,692名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对265名个人记三等功,并对1998年获得市以
上荣誉的40个单位和131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3月23日, 中共天桥区委做出《关于1998年度“五好街道党委”、“四好居党
支部” 和“六好乡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命名表彰的决定》,对6个达到标
准的街道党委、23个党支部、1个乡镇党委、5个村级党组织给予命名表彰。
3月2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命名表彰全区“纳税大户”、
“先进私营企业”和“模范个体工商户”的决定》,对在全区经济建设中涌现出的
“纳税大户”、“先进私营企业”和“模范个体工商户”予以命名表彰。
5月14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确保
我区社会稳定的意见》。
5月20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
见》。
5月27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
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6月7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第十批下派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对在第十批下派干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6个先
进部门、10个先进村居、9个先进工作组和3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7月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活动的实施
意见》。
7月26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处
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部署在全区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
9月8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表彰“百佳教师”、“优秀教
育工作者、 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对李勇等100名“百佳教师”、黄斌等25名优秀
教育工作者和盛兆伟等20名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
10月15日,中共天桥区委、区政府做出《关于给区公安分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
定》。
11月8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做好“三讲”教育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12月4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区农村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思
想教育活动的意见》。
2000年2月13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区级领导干部和党政
机关各部门招商引资的意见》,成立区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领导小组,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2月17日, 中共天桥区委转发《中共济南市委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在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3月23日, 中共天桥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关
于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4月13日, 中共天桥区委制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教育活动的意见》,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强基固本,坚定理想信念;解放
思想,加快事业发展;理清思路,扎实努力工作。
5月16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5月16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区级领导、区机关
各部门、各单位包村及部分包乡镇工作的通知》,由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口包
三乡镇的欠发达村、强村(居)对口帮扶欠发达村、部分部门包乡镇,同时每位区
级领导挂靠1个联系点。
5月19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加快工业小区建设发展的决
定》,要求充分认识工业小区地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加快工业小区
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加大小区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搞好村办工业园;用足用好
现有政策;多渠道融资,确保投入;强化对引进企业的服务。
5月26日, 中共天桥区委制定《关于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实施“固垒工程”的
意见》。
11月22日,中共天桥区委制定《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区农村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民
主法制教育活动的意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民主意识教
育、干部作风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维护稳定教育。
12月20日,中共天桥区委制定《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
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12月2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印发《关于2000年度全方位目标考核工
作的实施意见》。
12月29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下发《关于区级领导、区级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联系协调部分驻区省市机关和重点企业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每位区
级领导重点联系2—3个点、 1个或几个部门,办镇具体承办联系2—3个驻区重点企
业,同时,所有区级领导均可根据工作需要交叉联系协调有关重点企业和省、市机
关。
2001年1月18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实施环境创新大力开
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1月18日, 中共天桥区委呈报《关于区级领导班子“三讲”教育“回头看”情
况的报告》。
2月3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做出《关于表彰2000年度两个文明建设先
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2000年度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全方位
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月13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2000年度区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
2月19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
教工作的意见》。
3月9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的意见》。
3月9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4月25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施方案》。
4月29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工作的意见》。
4月29日, 中共天桥区委做出《关于表彰天桥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
人的决定》,对在青少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授
予共青团天桥区委等20个单位天桥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左宪让等50名
天桥区青少年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5月17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27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8月1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试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的意见》。
10月22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见》。
11月8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和党
员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11月8日, 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的实施方案》。
11月29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做好镇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002年1月10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2001年度全方位目标
考核的实施意见》。
1月23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法德结合,治校育人”的
实施意见》。
1月28日,区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1月30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的实施意见》。
2月19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实施意见》。
3月21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建立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的
意见》。
4月4日,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工作的意见》。
7月29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发出《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农村税
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
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
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
办法。在全力抓好税费改革的同时,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全面整治涉农收费,减轻
农民的各种负担,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转变政府职能、精简乡镇机构和压
缩人员编制;调整中小学布局,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妥善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
矛盾和问题。
8月27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
质服务先进街镇、社区、模范村居(单位)活动的意见》。
9月19日, 中共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制定《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
见》。
11月23日,中共天桥区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迅速在全区掀起学习十六大精神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