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4&A=2&rec=390&run=13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印发的《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区政府
于2000年10月23日下发了《关于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通知》和《天桥区财政统
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成立了天桥区工资发放管理中心,同年11月份实现工资财
政统一发放。 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门有90个, 3928人,月
统发工资额605万元。 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有利于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统
一了全区工资标准,基本杜绝了部分单位乱发补助、津贴的现象,相对节约了财政
资金;有利于缩短财政资金占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