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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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共有102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制度, 并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区属国
有企业8家、 区属集体企业39家、街办集体企业12家、镇村(居)企业36家、外商
投资企业4家、私营企业3家。集体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息休
假、 福利保险、教育培训等,合同期限全部为3年。在村居企业集团中推行了区域
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条件尚不完备的企业中推行了单项集体合同制度。
先后在4个村居企业集团中推行了这一制度, 合同覆盖企业达36家。多数企业将个
人、集体劳动合同的落实与监督检查纳入职代会程序,使之更加健全、规范,有效
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队伍。各级工会主动指导、帮助职工与企业
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依法有效监督合同履行情况。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协
调劳企纠纷,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
的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