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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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天桥区在民政系统中组织开展了“满意在民政”活动。区民政局将这
一活动作为全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长效管理。4月6日,召开动员会议
进行了部署,引导全区民政干部职工将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放到入世后的宏观
层面上来认识,使大家明确搞好这项活动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间的关系,
与争创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之间的关系,与深化、完善为民解难服务之间的关系,
与做好正常性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求全系统人员增强搞好这项活动的高度自觉
性和责任感,将“满意在民政”活动精神落到实处。为方便群众,区民政局开展便
民服务和文明服务,制作了为民解难服务人员展示栏、各项工作流程示意图,并统
一制板上墙;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立了便民意见箱,各科室建立了接访记录本,工
作人员实行佩牌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咨询投诉电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所
有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满意在民政”活动在全区开展起来。(孙鲁智 王秀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