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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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区政府工作机构由23个(不含监察局、公安分局)
减少到19个,减少4个,精简17.4%。即:(1)办公室(挂侨务办公室、 信息调
研室、法制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2)经济发展计划局。 物价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经济发展计划局管理) 。(3)教育局。成人教育局(由
教育局管理)。(4)科学技术局。(5)民政局(挂拥军优抚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牌子) 。(6)司法局。(7)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8)
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 。(9)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国
土资源局。 (11) 建设管理局。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由建设管理局管理)。
(12)环境保护局。(13)农业经济发展局(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挂水
务局牌子)。(1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5)文化局。(16)卫生局。(17)
计划生育局。(18)审计局。(19)统计局。
公安分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不计政府机构个数)。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
个数)。
药山工业园(原工业小区)管理委员会、济南长途汽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区政府机关行政编制249人;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195人,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
使用范围包括党工委、行政、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的工作人员。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及工勤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不包括在精简后的机
关行政编制以内。2003年3月,区政府配备区长1名,副区长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