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类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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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是济南市近代工业的发祥地。解放前境内主要有纺织、面粉等工业,由
于规模小发展缓慢,环境质量的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解放后,工业交通、
城市建设发展很快,环境污染已成为突出问题。50~60年代,工业布局不够合理,
治理措施不力,位于辖区的10多家化工、纺织、造纸、印染等工厂,沿工商河排列,
造成大气和水源污染。70~80年代,辖区内化工、机械、纺织、印染、造纸、制革
等行业发展到480多家, 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增加;交通运输的发展,车辆过多
和生活用煤、工业用煤增加,造成严重污染。
在改造自然,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50年代对旧城进行了改造,铺设道路,填
平臭水沟。对本区水域、大气、烟尘开始进行调查,清挖工商河。60年代初,制定
了《济南市污水放流标准暂行规定》,控制了污水的排放。70年代,开展了工业三
废(废水、废气、废渣)的广泛调查和制定治理方案。市、区两级政府都设置了环
境保护工作机构。1976年天桥区组建了环境保护小组,1977年改名为环境保护办公
室,1980年易名为环境保护局。1982年建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各街道办事处及北
园镇设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居委会和工厂设立了环境保护监督小组,形成区、街
(镇)、居三级环境保护网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颁布的各项环境保护法规,走
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对污染严重,又无条件治理的小型企业,采取关、停、并、转、
迁的措施。严格执行了基建项目“三同时”(防止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审批验收制度。从198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起,每届
政府区长实施了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到1990年底全区
有环保局、 河道管理所、排水所等管理单位3个,大气、水质、噪音监测站67个,
在12个街道办事处和北园镇设立群众监督小组109个,计355人。经过科学的监测和
综合治理, 到1990年,低压锅炉、灶具改造率已达80%,1吨以上的锅炉改造率已
达100%。工业窑炉改造率已达32.4%,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分别降为
0.27mg/L和0.083mg/L;降尘量减少到20.1T/km月;大气中悬浮微粒降为0.
606mg/L。噪声平均等效级为57.4αβ(A)不超出国家二类混合区标准(60αβ
(A)。河道和地下水有毒物质含量也有所减少,环境质量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