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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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0月,济南特别市公安局下设11个分局。辖区内公安工作分属第十一分
局和第八分局。分局内设秘书股、侦审股、治安股和刑警队。后相继建立了11个公
安派出所。即:第一至第六派出所和辖区北园镇境内的板桥、泺口、臧家屯、菜市、
北坦等派出所。 1949年3月,侦审股分为侦察、审讯两个股,增设交通队,并新增
第七、第八派出所。1950年,保留治安股,其余股、队全部取消。新建侦保股、户
籍股、 人事股。 新增第九、 第十派出所。1951年1月,第十一分局改为四分局。
1952年,板桥、泺口、臧家屯、菜市、北坦五个派出所划归泺口分局。第一至第十
派出所合并为7个。四分局增设政治协理室、秘书室,全局180人。1955年11月,公
安四分局改为天桥公安分局。所属第一至第七派出所更名为:北坦、陈家楼、刘家
庄、小纬北路、天桥东街、官扎营、宝华街等派出所。1956年,泺源公安分局撤销,
该分局所属的制锦市派出所划归天桥公安分局管辖。1957年,成立工人新村派出所。
1960年6月, 成立天桥人民公社,原历城县北园人民公社所属的18个大队成为北园
分社, 划归天桥人民公社。北园分社境内的泺口、水上、北园3个派出所也同时划
归天桥公安分局。区分局下设12个公安派出所。1961年,北园分社又划归历城县,
上述3个派出所仍属历城县公安局管辖。1963年5月,区分局取消政治协理室。1967
年,天桥区改为向阳区,辖区公安分局改为济南市公安局革命造反总部向阳分部。
1968年2月, 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合并实行军管,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向阳区军事管制小组。 设立政工组、办事组、治安组、侦保组、审判组。 每组和
各公安派出所均派驻军代表。1969年1月25日“文攻武卫”进驻公安分局和派出所。
1973年1月军管组撤离,30日,恢复区公安分局,并进行了调整,设立政工、秘书、
侦保、经保、治安、户籍等6个股。新建了堤口路派出所。1975年4月,区分局增设
检察股,取消经保股。1978年,增设内保股和刑警队,建立了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
1979年,成立预审股。1980年1月,建立消防股。同年年底,将检察股改为审批股。
1982年4月,原属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的站前派出所交天桥公安分局管辖。1984年7月,
区分局各股(除消防股)改为科。即有政工、秘书、治安、户籍、预审、审批、政
保、 经保等8个科和刑警队。新建了无影山派出所。1985年,消防股改为消防科。
1987年, 现北园镇由郊区划归天桥区,北园、泺口、药山3个派出所划归天桥公安
分局管辖。1987年,成立法制科。1990年12月,成立治安大队。至1990年底,天桥
公安分局共有政工、 秘书、治安、户籍、预审、法制、政保、经保、消防等9个科
和刑警队、治安大队。辖:制锦市、北坦、刘家庄、陈家楼、天桥东街、小纬北路、
官扎营、宝华街、堤口路、工人新村北村、工人新村南村、无影山、站前、北园、
泺口、药山等16个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