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核心领导作用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4&A=1&rec=231&run=13

1951年,建立中共济南市第四区委以来,统一领导全区的革命和建设,取得了
重大成就。
1951~1953年组织全区党、政、军、民、学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
召开了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区政府工作机
构。建立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贯彻《工会法》、《婚姻法》,改革劳
动制度、婚姻制度等,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认真安置复员军人,发放救济粮
款,安排失业工人、烈军属和贫困居民进行生产自救、治理黄河。开展了镇压反革
命、取缔反动道会门,禁毒、禁赌、禁娼,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等运动,
确保了社会安定。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努力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贯彻“发展生
产,保障供给”和“统筹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对私营
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在建立和发展全民和集体所有
制经济的同时,保护和扶持私营企业合法经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
由1951年的2个支部, 54名党员,到1953年发展到9个支部,144名党员;组织党员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艰苦奋斗,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带领全区人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954~1957年认真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完成了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按照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
计划”要求,大搞经济建设,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
关于粮食、食油、粮油制品、棉花、棉布、麻和棉麻织品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的政策,取缔私商贩运经营,确保了国家收购和人民生活基本需求的供应;发动群
众采取自建公助办法,修街铺路、增建排水网,抢修危房,建设新房,改变了城区
面貌,提高和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认真做好劳动就业安置和社会救济。调整提
高职工工资,许多居民家庭有了储蓄存款。文教卫生事业贯彻了“教育为无产阶级
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了
教学质量,进一步发展了职工业余教育和群众文化教育;机关、团体、企业、学校
和街道凡有条件的均组建起图书馆(室)、业余文艺宣传队,使文艺演出和汇演经
常化,大大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领导全区人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
加强了人民政权建设,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和开展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斗争。切实
整顿社会秩序,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保卫组织;组建了区人民法庭,建立了街
道办事处,调整了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宣传贯彻新《宪
法》,进行全民法制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的遵纪守法观念;组织召开了区第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党的建设和领导不断增强,召
开了区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到1957年党的基层党组织有党委6个、总支6个、支部
115个、党员发展到2504名。
1958~1962年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民大办工业”,搞大
计划,高指标,片面追求高产值,各项工作都出现了全面跃进的局面。在“左”的
思想指导下,盲目发展,脱离国情实际,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加上严重自然灾
害影响,自1961年起生产逐年下降,亏损企业激增。人民生活一度比较困难。
1963~1965年总结了经验教训,深入贯彻“八字方针”,区街工商业和各项事
业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恢复正常。区委在宝华街街道办事处进行安置社
会闲散劳力试点, 取得经验, 在全区组建起劳动学校、劳动服务队、劳动服务站
“三条线”,使待业青年学生、社会无业青壮年和半辅劳力得到安置。1963年组织
全民学雷锋、学大庆、学大寨、学解放军。1964年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即四清)
运动;整顿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城区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秩序、道德风尚和人们
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1966~1976年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的理论指导下,开展了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区职工、学生、街道居民组织起名目繁多的“群众组织”,
无政府主义泛滥,各项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受到批判和废除;党、政、司法机关受
到冲击被夺权;各级干部和知识分子被抄家、揪斗,给戴上各种名目的帽子,受到
迫害。群众组织分成两大派,搞武斗、打“内战”。谣传四起,大小字报乱写乱贴,
传单满街飞,高音喇叭到处响。工厂经常停工,商店不能正常营业,学校停课,文
艺、体育活动停止,社会秩序混乱,各种事故繁多。1970年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
被结合进各级革委会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带领和依靠全区人民坚持抓革命,促生
产,10年间区街经济仍有较大发展。
1977~1978年,区委领导全区人民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他们的反
革命帮派体系,从路线上、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重
新安排在“文化大革命” 中受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打击迫害的117名老干部
工作; 对在“文化大革命”中提拔的117名干部进行考察、调整。选拔了85名中青
年干部,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全面整顿企业,恢复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
展增产节约运动,组织发展生产。各项工作都在整顿中得到恢复和发展。组织召开
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治安秩序重又步入安定团结的局面。
1979~1983年组织全区人民贯彻执行重新确立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和组
织路线,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举办各类学习班、读书班,
开展大讨论,使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国家的基本状况和主要矛盾、党在新的历史时
期总路线和总任务有了新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同时,进一步整顿组织,加强组织建设,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妥善安置63名老干部
退离休或退居二线; 培养提拔了中青年领导干部122名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发展
223名党员, 恢复建立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模范党员”
活动。恢复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设立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常设机构,建
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和
经济犯罪分子,巩固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区委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
的方针及城市工作方针,多次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总结经验,解决前进中遇到的问题;以改革精神整顿企业,调整产业、技术、产品
结构;改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区街工商业体制,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改行政性的商业管理处为企业性质的公司,并在工商企业中推行经济责任制。在分
配中实行计时工资加奖金的制度,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五讲、四
美、三热爱”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科技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中小学和幼儿教育质
量普遍提高,环境保护和文化、体育、卫生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计划生育工作成
绩明显。
1984~1986年在全区范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党任务,统一了思想,整顿了作风,
加强了纪律,纯洁了组织,重新登记了党员。同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按
照革命化、 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要求,调整充实各级领导干部437
人,并对360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全面考察。3年间发展新党员
317名,评出先进党支部50个、优秀党员114名,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简政放权,搞活企业,从区经济主管部门到企业均实行经
济承包责任制,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形式,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发展
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经济联合,加速区街经济发展;工商管理部门
为企业排忧解困,搞活流通渠道,创造有利条件,全民、集体企业和个体经济一齐
上,区街工业生产3年迈上3个台阶,开发上新产品47种,有10几种产品打入国际市
场;1986年比1983年工业总产值翻了一番。城区建设和管理创出了一条投资少、见
效快、效益好的新路子。城市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区基础设
施日臻完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和行使监督权利;
1986年底需要落实政策的案件, 解决了99.5%。加强政权机关建设,在区级机关
中,实行部门负责制和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调整充实了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加
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区委机关增设政法委机构。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
从1985年3月到1986年受教育人数占到应受教育的76.7%;3年惩处各类罪犯952人,
查处经济犯罪案件60起, 追缴赃款和赃物折价728万元。1985和1986年天桥区连续
被省委、 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3年完成科研项目13项,其中
填补国内空白3项, 达到省内先进的7项。全区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
经省、市验收,初等教育已经达标;托幼组织形成区、街、居办和民办园所网络,
学龄前儿童入托率达到93%,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改革城市民兵体制,组织民兵
和预备役官兵军事训练,发动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开办经济实
体,以劳养武,减轻国家负担,受到省军区表彰。
1987年5月和1990年3月,分别召开区第五次和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回顾贯彻
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作出相
应的决议。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全委扩大会议,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
制定各年度的工作要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意见、决议等文件120
份;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难题,有力地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
密切联系,改善了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一班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原则,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
度, 模范执行加强自身建设的8条规定和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
区政协、区武装部等领导成员的分工及在基层联系点的规定;认真搞好各级领导班
子建设,选派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干部到学校深造,到基层挂职锻炼;调整、充实了
各级政工干部,并分批进行培训;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抓好党风建
设,定期对干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从严治党,查处党内违
纪案件35起,给予20人不同党纪处分;对干部、党员进行了正规、系统的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开展了在“新时期如
何发挥党员作用”的大讨论。设立区体制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理顺经济管理体制;推行抵押承包,招标投资承包等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
营、职工集资入股经营和厂长(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审计制;发
展横向经济联合,组织区街、乡镇工业企业联合,形成以名优、出口产品、成套设
备制造为“龙头”的专业化分工生产的群体。发展工商、农商、农工商多层次联合,
建立城乡、工贸一体化网络,开扩商品市场;发展同全民骨干企业、科研单位和大
专院校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发展外向型经济;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使全区经
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城乡建设方面,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逐步实施”原则,集中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区、旧村改造。改造了环境,
进一步改善了城乡人民的居住条件;新建和扩建了厂房商厦,辟建了集贸市场。城
区绿化、美化、市容卫生均保持了全市先进水平。组织召开了区第十一届和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重视支持政协各项活动,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献策出力创造条
件;进一步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了人民政协、民主
党派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发展壮大了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了
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加强廉洁勤政建设的暂行规定,开展查思想、
查作风、查纪律、查制度的活动;推广郯城、昌乐、济宁等地廉洁勤政建设和工作
目标化管理的经验,建立机关目标化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办法,对一些重大问
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
监督制度,并设立监督举报专线电话,对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严肃查处。强化
法制建设,继续抓好全民普法教育,制定依法治区的方案,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
制化轨道;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使
“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得到落实。制定全区“七五计划”期间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 开展争创文明单位、 争当文明公民、军民共建活动。开展
“扫黄”、“除六害”斗争。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社会风貌明显改观。对转业、退伍
军人进行了妥善安置;对义务兵家属发放了优待金,通过各种渠道为烈军属解决住
房、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生活困难问题,被市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区”光荣称号,
评为省先进,并出席全国“双拥”先进代表会议。兴办11处社会福利厂,区内有劳
动能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安置; 兴办6处社会福利院,70%的鳏寡孤独老人得到集
中赡养。科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科技成果58项,其中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
有25项;小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教育经费逐年增加,教育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
质量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群众文化、体育、史志、档案、卫生等项事
业都有较大发展;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省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