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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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由区委宣传部、组织部、纪检机构和党校具体安排,各
级党的基层组织共同实施。通过组织进党校培训和召开支部大会、小组会、过组织
生活与上党课进行党纲、党章、党规、党法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与革命理论教育。
日常教育。1951年以来,党员教育活动每周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部党员大
会和不定期的上党课。到1963年,形成了每月定期召开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党
小组会和上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了党的组织生活
和党员教育活动。1970年恢复党的组织生活后,党员教育主要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
纲进行“斗私批修”。1976~1978年逐步恢复“三会一课”制度,主要是揭批林彪、
“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罪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从思想上清除“左”的思想。
1978年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为指针,区委多
次作出加强党的思想教育部署,并发出《关于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
范作用大讨论的通知》,形成经常化的学党章、正党风活动。
党校培训。1951~1958年区委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专职政工干部、区级
机关和街、镇机关科(股)长以上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党员课(科)长、车间
主任以上党员干部和新党员采取举办不定期的党训班的办法进行培训。 1959年3月
区委成立党校,当年分4期培训259人。1960~1965年分34期培训2966人次。1967年
2月因“文化大革命”党校被撤销,到1975年3月恢复,至1980年分19期培训1035人
次。 1981~1990年分26期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1352人次;举办经济理论学习班1
期,培训28人;举办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班2期,分10批轮训720人;办哲学辅导员培
训班1期,培训24人;办军队转业干部学习班2期,培训49人。并与市委党校联合举
办3年制经济管理专业中专班1期,招收学员48人,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与省、
市委党校联合举办35岁以上党政干部的党政管理、 经济管理专业班, 学制1年半
(半脱产) 和89、90级大专“专业证书”班各2个,招收学员226人,已有130人取
得中共山东省委党校颁发的毕业证书。1985~1989年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正规化
理论教育,组织系统学习《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
主义建设概论》 4本书,经考试取得4门课程合格结业证书的有409人。为解决多数
党员干部和党员不能进区委党校培训的困难,1961年组织基层党组织单独或联合开
办业余党校13处, 全年轮训党员干部和党员1687人; 培训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
229人。1962~1965年业余党校发展增加到39处,共培训党员干部和党员18717人次,
使受教育面占党员总数的85%。 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 业余党校停办,1988~
1990年恢复组建起业余党校16处,3年间,举办培训班144期,培训党员干部和党员
及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9501人次。
整党整风。 建国后,先后进行了4次整党整风活动。1983~1986年以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增强纪律性
和纯洁组织为内容进行了整党和重新登记党员。首先在区级机关进行试点取得经验
后,分期分批地逐步全面展开。全区参加整党的2125名党员中,履行登记手续的有
1964人,缓期登记、受党纪处分和劝退的有161人。
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1963~1965年开展了“做一个好党员”的活动,各
年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中,党员分别占35~57%。1980年始开展“创先进
党支部, 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每年进行1次评比和表彰。从1985年起改为每年
一评比,3年一表彰。1985~1987年连续3年保持先进,受到区委表彰并命名为先进
党总支、支部的有16个,优秀党员53人。1988年起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贯彻
“坚持标准, 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
员,组织学习进行思想教育,树立标准;每个党员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上对
照,进行总结检查并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分档次评议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
合格党员, 同时结合评议党员评比出先进党支部。1988~1990年连续3年以上保持
先进, 经区委表彰命名为先进党总支、支部35个,优秀党员104人,颁发奖状和荣
誉证书。 优秀党员中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有7
人;荣获省劳模、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五一”奖章的有7人。
[组织建设] 党员发展。1951年区委成立时全区只有党员54名,1952年始贯彻
“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强调阶级出身和成份,主要在工人、贫雇农、下中农和
工农干部中发展党员21名。1956年发展党员397人。1957年因开展整风和反右斗争,
只发展党员6名。 1958年始采取“长期准备(培养、考察、教育),集中发展”的
办法,1960年发展党员1768名。1961~1964年,为了对新党员进行“巩固、教育、
提高”,暂停发展。1965年恢复,全年发展党员14名。1966年1~4月发展党员14名。
“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党的组织活动和党员发展工作。1970年恢复党的组织生
活后,到1976年10月发展党员254名。1976年11月以来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并逐步建立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进行党
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实践中考验、考察和写实的制度。确保了新发展
党员的质量。
基层组织建设。1951年区委初建时只有党支部2个。1955年党支部增建到25个。
1956年起开始组建基层党委、总支。1957年结合整社,对23个手工业合作社党支部
进行了整顿,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区级党政机关抽调35名党员干部任支部书记、副
书记、政治指导员和社主任,加强了领导力量。1963~1965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培养
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指示,建立第一和第二梯队名单,让他们在阶级
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第一线锻炼,并进行考察,逐步提拔到领导岗位,充实
各级领导班子新生力量。1974年12月~1975年2月,党中央发出一系列整顿的指示,
区委对部分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思想、组织整顿。1977~1979年对
部分组织不健全,形不成核心和问题比较多的58个领导班子,陆续进行了整顿,重
点配备了一、二把手并积极培养选拔85名中青年干部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1980~
1983年核查党内与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有牵连和“文化大革命”中搞打砸抢、
严重搞派性的“三种人”,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先后对区属基层单位和区级机关的
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 共调整了领导干部147人,新提拔任命了领导干部
122人。 初步解决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龄老化,文化、业务素质差和有这样那样
问题,不能适应新时期建设“四个现代化”要求的问题。1984~1986年结合整党整
顿各级组织,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培养提拔副局级以上中青年干部230人;充
实、 调整、交换各级领导干部437人,安排了一部分年老体弱和不适应继续在领导
岗位工作的干部退居二线(任协理员)或离休退休,较好地解决了干部队伍老化、
工作能力差、文化业务水平低、专业人才少的状况,使各级领导班子整体结构趋向
合理。1987~1990年全面推行党务工作目标化管理,使党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
化、目标化轨道。
干部管理、考察。区委管理区级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区直属各单位党政群领导
干部。依照党的“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组织路线考察使用干部,但在不同
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如建国初期侧重出身成份好,能在建立和巩固人民民
主专政中勇于和阶级敌人作坚决斗争;“大跃时”时期,侧重无产阶级立场坚定和
工作中有敢想、敢干的拼搏精神;1978年后,以能否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性和党的宗旨,作风正派、严守纪律、根绝
派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务实求实、开拓进取和争创一流工作的强烈
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为准则。具体掌握标准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
化。对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是:在工作实践中进行“德、能、勤、绩”考查,
发现人才,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或选送到省、市、区委党校和有关院校培养深造;
对发现的干部苗子则放到第一线锻炼,使之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得到提高。1951~
1958年主要根据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和结合整党整风对干部进行定性考察。1978年后,
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逐渐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化管理的完整配套
制度。实行干部任期制、试用制、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任期届满审计制、退
离休制和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并改革管理办法,下放管理权限,将原下管
两级改为一级, 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1986年起,建立每年对干部进行1次定
期考察制度。1987~1990年建立目标化管理,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进行季度检查、
半年初评、年终总结评比,分半年、全年两次记入考绩档案,并实行奖惩;在坚持
对副局级以上干部每年进行1次全面考察制度的同时,结合建立每年1次定期由党内
外干部、群众民主评议的制度,实行了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对到达离退休年龄
的干部,及时办理离岗手续,执行离退休待遇,转由老干部局管理,组织学习,予
以生活照顾。对尚有精力的老干部,组织参加社会活动,到企业或社会团体当“参
谋”,或自愿结合组办经济实体,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继续发挥余热。
[宣传教育] 区委始终把作好政治宣传,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革命理论,提高
社会主义觉悟,作为重要的工作,社会新风逐步形成。
理论教育。1951~1956年主要组织学习《联共(布)党史》、《中共简史》、
《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斯大林全集》、毛泽东同志的《中国社会各
阶级分析》、《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反对自由主义》、《青年运动方向》、《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改
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关于领导方法》、《论联合政府》、《论
人民民主专政》 、 《论十大关系》和刘少奇同志的《论共产党员修养》等著作与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经济建设常识》、《共同纲领》、《宪法》、
《工会法》、《婚姻法》及中共中央有关决议。由市委讲师团讲课或辅导。1958~
1962年组织学习《毛泽东选集》1~4卷和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问题》、《反对本本主义》等著述,掀起了学习毛泽东思想的高潮,成立2290个学
习小组, 参加学习的各级干部4140人,职工群众41700人,购买《毛泽东选集》和
专题本、单行本47326套(册)。成立了业余政治学校,区委组建530人(兼职)的
讲师团和208个辅导小组。 此间还学习了苏联编著的《政治经济学》和列宁的《论
无产阶级专政》、《战争与和平》、《帝国主义是战争的前夜》、《反对左派幼稚
病》 等6本书;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
例》、《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等。1966~1976年以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为中心,学习《毛主席语录》、《马克思
恩格斯选集》、《列宁全集》、《毛泽东选集》。1978~1990年学习《实践是检验
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开展大讨论,端正思想路线。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周恩来
选集》 、 《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哲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
《政治经济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件汇
编》、党的“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和各次中央全会文献及《国民经
济管理学》和法律常识读本等。
政治宣传。区委组织报告团、宣讲团,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教育;运用有线广播、墙报、黑板报、宣传
栏、大唱革命歌曲、赛诗会、演讲会、文艺演出、读报组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
动。1951~1952年主要进行了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农联盟;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教育。
在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道会门、废除封建剥削制度、支援人民解放军、抗美援朝、
“三反”、“五反”运动中进行广泛的全民教育。同时组织学习英雄模范的活动。
1953~1957年, 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建设
“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增产节约运动,进行争取提前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规定的各
项任务的宣传教育;围绕“三大改造”,进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结合建
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学习《宪法》,进行民主和法制,搞好民主选举和开
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在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和实行粮食、食油、棉花、棉
布统购统销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义务兵役制等活动中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
育。1958~1960年,以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为主要内容,
进行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增产节约、赶超世界先进国
家水平的宣传教育。1964~1965年以社会主义教育(即四清)运动为重点,组织学
习雷锋、王杰、王进喜等英雄事迹;进行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习人民
解放军的教育,搞好人的思想革命化。“文化大革命”中,错误地宣传和组织发动
进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所谓“大批判”,造成灾难性的后果。1976年
10月~1978年进行揭发批叛林彪、“四人帮”两个反党集团在“文化大革命”中的
罪行,清除“左”的思想和全面进行整顿的教育。1978年后,着力进行党在新时期
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中心的总路线和方针、
政策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两个文明”
建设一齐抓,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和“知我天桥,爱我天桥,建设天桥”
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解放后,坚持不懈地把割除旧社会的陋习流弊,清除资产阶级
的生活方式,树立社会主义的新道德风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解放全中国和抗美
援朝中青年学生、工人、农民踊跃参军、支前。家庭妇女日夜赶做军衣、军鞋、军
袜,人民节衣缩食捐献飞机大炮;全区人民把学习志愿军战斗英雄黄继光、国际主
义战士罗盛教、全国工农业劳动模范艰苦奋斗,努力生产(工作),团结互助,遵
纪守法作为行为规范。同时开展了取缔封建迷信和禁毒、禁赌、禁娼活动。1953~
1959年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指引下,全区人民投入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
会主义“三大改造”,在胜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提前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任务后,又在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引下,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
“三面红旗”,掀起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整个社会出现了人
人鼓干劲、争上游,发奋图强,公而忘私,舍己为国为民,争先进做模范的社会风
气。 1960~1962年由于全国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和连续3年的严重自然灾害,人民生
活遇到暂时的困难,全区人民节衣缩食度荒年,坚持搞好工作和生产。1963~1965
年全区上下学雷锋,学习大庆,发扬“三老”、“四严”的作风,形成“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大干快上,为加速国民经济发展作贡献的风尚。1978年后,社会主义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实行目标化管理,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争做
文明公民,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每年进行1次检查评比。1983年区命名的文明单位
30个, 1984年42个,1985年65个,1986年82个,到1990年,达到143个,其中有39
个升级为市级文明单位,3个升级为省级文明单位。
[统战工作] 1951年成立区委后,各级党委有领导或专人分管统战工作。1955
年区委设立统战部,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统战部被撤销。1975年统战工作由区
委宣传部兼管。 1976年恢复统战部。1981年区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4年4
月建立政协济南市天桥区委员会。1985年成立区统战理论研究小组。1986年区委决
定各基层党委、 总支要有书记分工负责统战工作,支部有1名委员兼任统战委员。
各街道党委确定1名干部担任地区统战工作联络组长。 1987年建立区台湾同胞接待
处。1989年设立区台湾事务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办公。
工作概况。1951~1953年,对区内统战对象进行调查,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
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恢复和发展生产贡献力量。1953~1956年统战
工作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和对私营工商业
者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在私营企业中广泛开展合法经营和爱国主义教
育,确保国家各项加工定货任务的完成。1957~1960年印发《工商界、知识界自我
改造宣传教育提纲》,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普遍订立《社会主义自我改造公约》,
认真接受改造;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进行救济,使他们在生产经营中出力献策,有
一部分人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1961~1965年主要对各界人士进行抗灾救灾、
节约渡荒、搞好国民经济调整,大力支援农业的教育,使他们情绪安定,积极投入
生产救灾,送家属子女下乡务农。区委要求正确估价党外人士的进步和作用,搞好
合作共事;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
活上继续关怀、照顾,进一步发挥了他们的作用。“文化大革命”中,统战对象较
普遍地受到冲击,并株连到家属和子女。1978年后,建立健全统战机构,对历次政
治运动中造成的344起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 对受株连家属子女清除了影响;补发
工资、 定息24.63万元。清退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260户的财物,并补偿损
失62万元;退还被挤占的131户、553间房屋和宗教房产;对原工商业者中股金低于
2000元的211人, 按政策恢复劳动者的身份;对因受海外关系影响,受错误对待的
人员予以纠正;对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的24人落实了政策;拨款修缮堤口、泺口清
真寺、蓬莱道院、陈家楼天主教堂、官扎营基督教堂,并恢复宗教活动。组织召开
区内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协调关系,建立健全了民主协商对话制度,重大人事
安排和举措均经协商取得共识后出台;建立定期向各界人士通报区内情况制度;安
排各界人士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任实职,参政议政,参加视察、调查,实施民
主监督。开展港、澳、台胞、海外侨胞联谊活动,组织文化交流,为来区观光、探
亲、访友和投资者提供方便条件;为海内外失散多年和断绝通信联系的亲属寻找亲
人,接通关系;为去台探亲的台胞、台属提供方便;妥善安置回区定居的台胞、侨
胞。
完善民主协商、互相监督。1951年经民主协商产生的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的代表中各界民主人士25人, 占代表总数的20%,其中1人当选为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政治协商委员会第二副主席。1956年通过协商安排资方人员担任公私合营企业
的正、 副厂长(经理)、正副科长、车间(经营部)主任和管理人员近200人。第
一届至第九届(除第七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比例,均经协商确定。1980
年以来实行协商对话制度,区政府、区政协有关人事安排、各届次会议工作报告、
重大举措,均事先通报协商,充分发扬民主。为确保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历届区人
大、政府、政协均有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安排党外民主人士担任领导职
务:1953~1955年6月副区长2人、区政府委员10人。1955年7月~1959年副区长1人、
区人民委员会委员10人。 1960~1967年2月副区长1人、 区人民委员会委员9人。
1980年5月~1984年3月副区长1人 (1983年6月离职) 、 区人大常委会常委5人。
1984年4月~1987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常委4人、区政协副主席2人、常
委11人。1987年5月~1990年2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常委3人、区政协副主席
3人、常委14人。1990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常委2人、区政协副主席3人、
常委19人。
了解和解决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注意培养
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1978年以来拨款扶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经济和教育事业,
建立少数民族企业4家,设立回民小学1处、回民中学班1个、育红班1个,少数民族
适龄子弟入学率达到100%。 根据宗教界的要求,拨款修缮寺院、教堂,至1986年
全区6处宗教场所全部恢复开放。 1985~1988年根据台胞台属、归侨侨属、伊斯兰
教的愿望,帮助组建起区归侨、侨眷联合会,区台属联谊会,区伊斯兰教协会筹备
组。根据工商联恢复和发展组织的要求,1982年帮助联络会员,正式恢复了组织。
组织各界人士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力量。1954~1956
年组织私营工商业者——裕兴化工厂经理艾鲁川、东元盛染厂经理张东木,带头积
极申请对自己的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区内私营工商业者积极申请接受改
造,全部实现公私合营。1978年后,组织各界人士为天桥经济开展服务活动。1982
年,与民主建国会、工商业联合会合作建立济南市“两会”经济咨询委员会天桥区
分会, 聘用原工商业者13人,组建铸造、机械制修、化工、纺织印染、商业等5个
专业咨询点21处,为区街工商企业进行经济咨询2万多人次。1984年区政协成立后,
组建政协经济咨询服务组,对区街工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985~1990年
区政府调整建立区经济科技咨询中心,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有关人士参加考察
论证项目,进行技术攻关,举办培训班;聘用老工商业者为区街企业负责人或顾问;
组织统战团体集资或利用外资开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商行、商店8家;签定意向
书9项, 其中已形成中外合资企业两家;安排区工商联吸收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为团
体会员,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邀请台胞书法爱好者任静岚先生来济南参加书画笔
会;台湾省台中区老马篮球队来区进行友谊比赛;台湾省在野党成员大陆访问团一
行10人到区观光。 1985~1990年接待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489人来区探亲、
访友、观光旅游或定居。
[纪检工作] 1955年12月区委成立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 。 经报请市委于
1956年2月批准由5人组成, 宫子玉为书记。同年4月区第一次党代会选举区委监委
委员7人、候补委员2人,宫子玉为书记。1958年9月宫子玉离职,徐子忠接任书记。
1960年3月于成会任书记。1961年4月于成会离职由陈澍任书记。1962年12月陈澍离
职由丛忠滋接任书记。 1963年9月市委决定改区委监委为中共济南市监委驻天桥区
监察组,由4人组成,丛忠滋为组长。因“文化大革命”监察组受到冲击停止工作,
1967年2月撤销。1977年2月成立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筹备小组,陈澍为
负责人。5月正式成立区纪委,陈澍为书记。1980年5月区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区纪委
委员7人, 徐迺亭为书记。1984年2月徐迺亭离职由李同祥接任书记。同年5月区第
四次党代会选举区纪委委员11人, 李同祥为书记。6月区纪委升格为副区级,改称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纪委, 设常委会由5人组成。并在基层党委设立纪委、在总支和
支部设纪检委员。1987年5月区第五次党代表选举区纪委委员12人、常委6人,宁继
仁为书记。1988年增补常委2人。1989年增补常委1人。同年健全区纪检工作机构,
由原设综合办公室改设纪委办公室、 案件检查室。1990年3月区第六次党代会选举
区纪委委员15人、常委7人,宁继仁为书记。
建国后,全区党员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履行党员义务,忠诚于党的事业,
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但也有少数党员党性不强,入党动
机不纯,革命意志薄弱,遵守党纪国法不严,犯有这样那样一些错误;也有个别反
革命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投机混入党内。 1951~1990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共309
人,其中警告61人、严重警告68人、撤销党内职务21人、留党察看61人、开除党籍
98人(含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阶级异已分子12人)。在受党纪处分的党员
中也有处理不当和受到错误处理的。1968年对因整风补课、反右倾和整风整社中受
到批判和处分的98名干部(其中党员干部63名、非党员干部35名)进行甄别,对其
中批判处分全错的46名进行了平反,批判处分部分错的17名予以纠正。1978~1987
年区委设立以区纪委为主的专门落实政策机构,对党内外被错划右派、错定为右倾
机会主义分子、“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批判斗争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错抓错判
等冤假错案以及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和有关知识分子、民族、宗教、工商业者、国民
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和被查抄家产等需要落实政策的12743件全部进行了复查、 平
反、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