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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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着手整顿市容,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统一管
理。1963年,天桥区成立建设科,设专人负责市容管理和审批辖区内道路占用手续,
收缴占用费等工作。 1976年, 天桥区城建局设市容管理组,增加人员加强管理。
1979年3月, 区城建局向各街道办事处派驻城管员,各个居民委员会均设不脱产的
城管委员1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管理工作。形成了区、街、居三级市容管理网。
进一步落实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检查监督辖区内所有单位
和个人,不得向道路、广场、空地、绿地、河道、沟渠乱倒垃圾和乱泼污水,对不
及时清理或超过批准存放垃圾期限者,予以处罚款或其它处理。会同工商、公安等
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划定适当场地,安排商业服务网点和农贸市场。至1990年底,
全区共安置商业服务网点7处,农贸市场8处,商摊3299处,并按期
收缴占地费。检查监督建筑单位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定点施工及场地卫生情况。检
查临街建筑物、牌匾及各种设施保持完好整洁,要求达到市容美观。审批办理单位
和个人在临街墙面上扒门开窗、堵门堵窗、改门改窗等手续,监督不得有碍市容整
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容分工管理的原则,凡在火车站
广场、车站街、天成路、济泺路等主要道路申请占用者,均由市城建局市
容管理处审批管理,其它街巷的道路占用由区建委管理。
1990年5月,天桥区成立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市容管理工作。

占用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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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种类 ┃ 占用时间(月)、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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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个月 ┃ 7—12个月 ┃ 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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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人行道 ┃ 0.50 ┃ 1.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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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铺人行道 ┃ 1.00 ┃ 2.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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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行道 ┃ 2.00 ┃ 4.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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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 1.不足1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
┃ 明 ┃ 2.—用时间按月计,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
┃ ┃ 3.商棚(亭)、摊,临时汽车场占用道路,均按每平方米0.5元收取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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