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学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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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沿用解放前“三三制”(初级中学三年,高级中学三年)。1952年下半
年,因生源增加,部分学校采用“二部制” (学生分两批,采取上、下午轮换上课
的形式) 。1965年前恢复整日制。1958年后,试行中学五年一贯制、中小学十年一
贯制和九年一贯制。1969年8月,改“三三”制(初级中学三年,高级中学三年) 为
“二二制”(初级中学二年,高级中学二年)。1982年,中学恢复“三三制”。
课程 解放后,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设置课程。1950年,省教育厅
规定,初中一年级设国语、算术、政治常识、地理、历史、自然、音乐、美术、体
育,二、三年级设国语、政治常识、数学、地理、历史、自然、音乐、理化、生理
卫生、美术、体育。1952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初、高中通设
语文、数学(初中为算术、代数、几何,高中为三角、解析几何)、物理、化学、外
语、历史、地理、生物(初中为动物、植物、生理卫生,高中为达尔文理论基础)、
政治(初中为中国革命常识、时事政策,高中为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共同纲领等)、
农业常识、体育。初中加音乐,高中加制图课。1956年,初、高中分设汉语、文学。
1958年起, 初、 高中通设语文;初中设政治常识,高中设社会科学常识、宪法。
1963年,执行部颁《全日制中小学计划(草案)》,初三设生产知识,高三设农业知
识。“文革”期间,代数、几何、三角合并为数学;取消动物、植物、生理卫生,
设农业知识、英语;物理、化学合并为工业基础知识;体育改为军体;音乐改为革
命文艺。1976年后,逐步恢复“文革”前课程,外语以英语为主。1978~1980年,
执行省教育厅教学计划,初中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历
史、生物、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化学、历史、生物、农业基础知识、体育。1981年,根据教育部教学计划,初中设
政治、语文、数学(代数、几何) 、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初三为
生理卫生) 、体育、音乐、美术;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生物、体育。1989年,初中设政治(公民、社会发展简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
语文、数学(代数、平面几何)、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动物学、植物学、
生理卫生、音乐、美术、体育、“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空袭)知识、劳动技
术;高中设政治(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政治常识)、语文、数学(立体几何、
平面解析几何、代数)、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