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5月, 根据中央关于“落实干部政策,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
冤假错案”的指示,成立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复议“文革”中党
员干部受审案件。 至1979年6月,共复查169人,其中维持原结论的119人,修改
原结论的22人, 重新结论的13人, 不予结论的3人,撤案的10人,暂挂的2人。
1980年再次对“文革” 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议,共复查154人,其中撤消原结论
的103人,修改原结论的10人,维持原结论的41人。
1978年11月, 对错划右派进行改正和安置。至1979年8月,对63名“右派”
予以改正并根据情况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安排相当原职务的43人,低于原职务
的2人, 办理退休手续的5人, 根据本人要求不恢复职务的2人。 1978年11月至
1979年8月, 对整风补课、反右倾中作出错误结论的31人进行了改正,对其中15
名生活困难者补助4900元。1984年对错划右派改正工作中的尾巴再次复议,经复
查纠正原结论的60人。是年,改正错划右派工作全部结束。
1979年, 按照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受理历史申诉案件34件,经复查纠正4
件。1984年,复查历史案件29件,纠正10件。1986年,对78件历史遗留案件再度
复查, 其中撤消原结论的32件,改变原结论的10件。同年8月,复查历史案件工
作结束。
第二辑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5月, 根据中央关于“落实干部政策,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
冤假错案”的指示,成立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复议“文革”中党
员干部受审案件。 至1979年6月,共复查169人,其中维持原结论的119人,修改
原结论的22人, 重新结论的13人, 不予结论的3人,撤案的10人,暂挂的2人。
1980年再次对“文革” 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议,共复查154人,其中撤消原结论
的103人,修改原结论的10人,维持原结论的41人。
1978年11月, 对错划右派进行改正和安置。至1979年8月,对63名“右派”
予以改正并根据情况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安排相当原职务的43人,低于原职务
的2人, 办理退休手续的5人, 根据本人要求不恢复职务的2人。 1978年11月至
1979年8月, 对整风补课、反右倾中作出错误结论的31人进行了改正,对其中15
名生活困难者补助4900元。1984年对错划右派改正工作中的尾巴再次复议,经复
查纠正原结论的60人。是年,改正错划右派工作全部结束。
1979年, 按照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受理历史申诉案件34件,经复查纠正4
件。1984年,复查历史案件29件,纠正10件。1986年,对78件历史遗留案件再度
复查, 其中撤消原结论的32件,改变原结论的10件。同年8月,复查历史案件工
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