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人大常委会及机构设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3&A=2&rec=38&run=13

1980年12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下设办公室。至1984年4月,共
召开常委会议37次。
1984年4月,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至1987年5月,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共召开常委会议25次。
1987年5月, 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人大常
委会,至1989年,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后改为法制处)、财经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后改为财政经济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处)、城乡建设工作
委员会(后改为城乡建设处)、人事代表处,共召开常委会议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