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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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5月14~1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到会代表227名。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
常委会及“一府两院” 的工作报告,听取区经计委《关于槐荫区1 986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全年区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集中精力办好两件
事:在经济领域,深化城乡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保
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政治思想领域,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
育,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
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4名,刘连
城任主任,于世德、牛琪玉、魏法文、冯宏任副主任。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区人民
政府,张印峰任区长,马洪泉、邢家应、韩芳云(女)、孙启胜任副区长。选出张
礼堂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耀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7年12月4~5日召开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出席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59名。
1988年3月22~2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
两院”的工作报告。号召全区人民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并重,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并举,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会议期间,区政府领导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首次同部
分代表直接对话,解答了有关问题。
198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区经计委《关于槐荫区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 的报告》、区财政局
《关于槐荫区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槐
荫区公安分局关于全区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批准区政府提出的1989年全区工
业总产值达到4亿元、农村总收入达到5亿元、全区财政收入达到4106万元的奋斗
目标。会议强调指出,要实现1989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治理
整顿和推进改革开放;继续开展双增双节运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重视智力开
发,把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上。会议补选马洪泉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