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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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1年12月称“劳动工资科”。2001年12月,改为“综合业务科”。主
要负责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下达企业职工“农转非”计划,农村劳动和外地城镇人员使用计划;退伍军人
指令性安置计划;拟定全区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
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监督指导企业搞好
内部分配;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管
理工作;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指导外商企
业劳动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认定工作;负责接待、
处理辖区内用人单位,职工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来信、来访;负
责区委、区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办的信访信件及信息的反馈;参与重大信
访案件处理工作。 自2002年1月起,开展劳动人事代理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服务;代理人事关系;代管档案;代缴社会养老保
险费;按国家规定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代办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