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退休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年鉴1998-200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4/article/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4/article/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退休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是民政部门职能的具体体现,市中区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从2000年1月成立, 开始接收安置无军籍职工工作开展以来,
到2004年底, 共接收安置三批无军籍职工共计135人,使安置管理的无军籍职工总
数达到244人, 占全市接收安置无军籍职工总额的半数以上,在全市的退休无军籍
职工接收安置工作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接收无军籍职工时严格按照接收程序,
坚持接收单位、部队组织及职工本人三见面,做到交接时无遗留问题,认真审查职
工档案,看档案是否齐全,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是否准确,各种材料手续是否完备。
在军队退休无军籍职工移交接收后,其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政府
对退休职工生活待遇给予各种补帖以及补贴标准的调整,接收安置的无军籍职工同
时享受。在接收后无军籍职工也享受接收安置地政府退休职工的公费医疗待遇。
                                                               (侯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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