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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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8日,召开全区教育执法工作会议,在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
37个区直部门推行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逐步完善了教育执法职责、考评细则、联
络员制度和奖惩机制,每两年由区五大班子领导分别带领五个考核小组对执法部门
考评一次,考评结果纳入区直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01年12月10
日, 在济南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 市政府办公厅向全市转发了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给予充分肯
定,《中国教育报》先后3次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