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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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市中分局担负辖区内2个镇、13个街道办事处、共12501户纳
税人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1998~2004年,为适应税收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市中分
局制定了《发票举报工作流程》 等8个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了税收征管工作规范
化、制度化。强化对重点纳税户的管理,制定了《重点税源调研制度》,对重点税
源采取“分类监控、分层管理”的管理方式,对市级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和区级
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 以及电力、通信等8个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控管
理。 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定期进行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录入工作,
完善了对重点税源的数据化管理; 采集信息8万余条,对符合条件的1700余户双定
户, 进行了微机录入,个体定税由人工定税转变为微机定税。2004年4月,按照市
地税局有关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辖区内实行了片区管理责任制,将15个办(镇)
划分成10个二级片区,由10个征管科所分别承担税收征管任务。每个二级片区按照
规模兼顾级次的标准划分成5个三级片区, 包括两个市级片区,即:A1区、A2区,
两个B级片区,即:B1区、B2区,一个C区,即:个体片区,全局共50个三级片区。
每级片区都明确了管理责任。按照业务能力互补的原则对征管人员进行合理搭配,
实行“AB”角制度,既解决了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起到了相互制约的作用。分
局组织收入任务完成总量从1998年的22505万元, 增加到2004年的116541万元。
1998~2004年,市中分局荣获国家级先进单位1次,获省级先进单位6次,获市级先
进单位2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