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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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工
业统计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区统计局从1999年起,对工业统计制度进行改革,
统计范围调整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
工业企业。为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加快统计制度改
革步伐,2000年起,逐步建立起一套对各级均有代表性的、多主题抽样调查网络,
对农民收入、粮食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蔬菜产量、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抽样
调查,调查网点确定后,一般5年统一轮换一次,不能随意变动。
2001年1月, 在全区限额以上工业范围内试行工业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
革。工业企业“一套表”的内容包括定期报表和年报两部分。定期报表的统计调查
项目范围是:生产、财务、能源、劳工、投资、价格、外经贸统计共七部分。年报
的统计调查项目范围是:生产、财务、能源、科技、劳工、投资、外经贸统计共七
部分。 纳入工业企业“一套表”的定期报表共10张,年报共13张。2003年6月,调
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月度统计起点, 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月度统计起点由500万元
改为50万元。 2004年1月6日,区统计局将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由过去的按“户
籍人口” 计算,改为按“常住人口”计算。4月,参照国家统计局领导在《经济结
构战略性调整十大进展》一文和部分专家的观点,对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
准》,济南市对现代服务业作了如下界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
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
交流与技术推广服务业,教育,卫生,体育,娱乐业。统一了全市现代服务业统计
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