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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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正式颁布实施。1999年3月,根据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精神,结合“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联合工商、消协等部门在新世界商场和文化市场进行价格
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330余人次,受理举报案件5起。
2000年3月, 省及市物价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宣传活动,
区物价检查所悬挂宣传条幅100条。 4月下旬~7月底,认真贯彻市物价局开展百家
企业评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区物价检查所对全区大型企业、有影响的个
体私营企业进行了走访, 征求意见和建议。8~10月,开展了规范化检查所创建活
动,成立了创建规范化检查所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从文字材料到图片资料,
从软件建设到硬件的更新,全面落实创所20条要求,将检查所的工作全面推向规范
化的轨道。11月,区检查所对77所中、小学进行教育专项检查,共收缴罚没款25.5
万元,全部上缴财政。2001年,市中区物价检查所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规范化
基层物价检查所” 荣誉称号。9月29日,区政府召开了整顿涉农价格收费的专题动
员会议,整顿价格和收费秩序,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制止农村“三乱”,减
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11月,区物价检查所对10家医疗单位
的收费公示情况及百余家药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使辖区的明码标价覆盖率
达到了90%以上。2002年,全区涉农收费项目清理审核工作全面展开,取消两镇自
立收费项目20项,制作了200余份《涉农价格和收费明白卡》,100份《涉农价格和
收费项目公示册》,发放到农民手中及有关收费部门,并携带统一制作的96块收费
公示牌,奔赴各镇村镶嵌在醒目的位置上。同年,被市物价局评为“全市涉农价格
和收费公示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还开展了教育收费公示的宣传和检查,共检查
47所学校, 对教育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全年共接举报、咨询电话150余次,接待
来访20人次, 经济处罚总额13万元,退还消费者14万元。2003年3月下旬,为减轻
农民负担、规范价格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根据市物价局交叉专项检查的工作部
署,物价检查所首次派出检查组赴槐荫区12个相关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违纪金额
180多万元。 自4月23日起,检查所在防治“非典”时期,受理举报案件154起,结
案率达100%。对全区药店、商店和医疗机构近300个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
其中110余家违法违规业户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达10.6 5万元。2004年6月,为
全区30多家较大企业提供价格指导和服务,采用《服务联系卡》的形式对各企业进
行了走访。7月20日~8月16日,对辖区各办镇进行了治理收费“五乱”专项检查。
10月,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
落实国家教育“一费制”收费制度,联合区监察局、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
落实“一费制”专项检查。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