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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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公证处位于济南市胜利大街53号。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即:对民事
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法律公证。现有在编人
员12人, 其中:一级公证员1名,三级公证员4名,四级公证员2名。至2004年底,
设有民事部、经济部、涉外部、办公室和公证咨询接待室。1998~2004年,共办理
各类公证事项23376件,其中,民事公证18581件,经济公证4739件,涉港、涉台公
证56件,接待法律咨询14450人次,涉及经济额146160万元。
1998~2004年,区公证处狠抓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建设。1998年,荣获“市级
文明公证处”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1999年,先后被评为“市中区行风
建设示范窗口”、“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山东省公证质量先进集体”。2000
年,荣获“省级文明公证处”称号。2001年,司法部在全国推行使用要素式公证书,
区公证处在市司法局组织的要素公证书质量检查活动中荣获第三名。2001年,区公
证处在互联网设立了网名, 承办了山东省电脑体育彩票的开奖公证。2001年1月,
组织公证人员到各镇、村开展“送法下乡赶大集”活动。同年,区公证处被山东省
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2003年10月~2004年,在经十路拆迁改造中,区公证
处通过办理保全证据、房产继承等公证事项,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2004年,区公证处被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县域十强公证处”称号。到2004年,区
公证处常年公证工作点发展到30多家,服务面涉及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
省市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