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员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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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区法院根据法院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
建设的实际需要,探索以法官职业化为发展方向的法院内部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与
单独序列考核新模式。 2001年7月,法官助理制度正式实施,审判一线的法官逐步
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司审判。2003年,开始对传统的书记员管理模式
进行改革,实行员额定编、编制单列、序列管理,在使用上也建立了统一管理、分
散使用、定期轮岗、横向考评的制度。原有的书记员也根据不同情况,经考核转为
法官助理或聘任制书记员。2004年,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
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标准,确定了与各自岗位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与奖励机制;出
台一系列业绩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序列人员的职责分工,从而逐步建立起“横向考
评、纵向发展,建立统一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人员分类管理新模式”。在这一
过程中,坚持以法官为中心、注重专业化、严格准入机制、建立配套的业绩考评机
制、注重各序列间的相互衔接、保持队伍思想稳定等基本原则,使各类人才迅速成
长,梯次发展的队伍结构日渐成熟;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