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2&A=4&rec=257&run=13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区法院1998年在全院范
围内集中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共排查出未执结案件1500件。成立了由院长挂帅的集
中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10个办案小组采取分组包干、
责任到人、 新旧难易案件搭配等方式,认真清理积案。同时,2次在《济南日报》
上发布执行公告,对153个案件181名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召开3次共计145名被执行
人参加的被执行人大会, 对2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对抗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予以拘留、罚款。通过以上措施,4个月执结案件765件,积案执结率达98%,全年
结案1967件,得到市法院的充分肯定。为解决“乱执行”问题,彻底实行了审执分
立制度,理顺审执关系,并出色地完成了委托案件清理任务。1998年,被最高法院
评为“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单位”,执行庭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庭长杨雷被省法院授予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先进个人称号。1999年,执行二庭成
立。20 00年,执行局成立,区法院的执行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执行工作中,区法院注重执行艺术,坚持文明执法。自开展执行工作以来,
从未发生过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现象,从未出现因工作不当而引发的群体上访现象。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建立执行案件备付金,从上年度收取
的申请执行费中,每年按照4.5%的比例提取出部分资金,作为执行案件专项经费。
对重大疑难案件、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案外人提出异议、发放债权凭证终结的案
件,一律组成裁决庭进行执行听证,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004年, 区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094件, 执结2100(含旧存) 件, 执结率
100.29%, 执结标的额6.27亿元。2000~2004年,执行局(庭)荣立集体二等功1
次、 三等功2次,先后被市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
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