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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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区法院面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新形势,及时更新司
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权,突出庭审功能,不断强
化打击犯罪、 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8件,维护了全区
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1998~2004年,审结了一大
批在省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进出口公司出纳
员王黔嵩侵占、 挪用资金案,犯罪数额高达134 7万元,是全市建国以来最大的经
济犯罪案件, 为国家挽回损失588万元。淄博开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走私腈纶
丝束案是全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单位走私案件, 犯罪数额达639万元。区法院始终坚
持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将“严打”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强化当庭质
证、认证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同时,努力探索科
学化、理性化的量刑幅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实体
量刑规范。 200 4年,区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数达295件,结案率为100%,当庭宣判
114件。其中山东省齐鲁投资有限公司高利转贷案,犯罪金额达558万元。在79件刑
事附带民事案件中, 调解撤诉率达到98.73%。1998~2004年,累计结案1782件。
2002年,刑事审判庭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并先后被团省委、省法院和市委政法
委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