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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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检查监督。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济南市市中
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评议
考核实施办法》。1998~2004年,针对区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各类行政
执法检查80余次, 检查了10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分别是:行政执法机构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区政府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制落实的情况、主体资格
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使用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落实各项制度、执法管理
和法制工作情况等。先后为区卫生局、农业局、环保局、安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解
决和克服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和盲点问题100余个。 对经考评选出的先进,区政
府进行表彰。每年坚持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收回退休、离岗、辞职、调
离以及不在执法岗位工作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严格审查在岗、申领证件人员的
主体资格。 2001年9月,区法制办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
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区法制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对1998年10月由省
政府统一印制的955个《山东省行政执法证》 全部进行审验、更换或收缴,共审验
执法证件824个, 收缴执法证件51个,更换证件80个。2003年,根据省、市政府法
制办统一部署和要求, 为全区600余名在岗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统一换发了新版防伪
执法证件。截至2004年底,共对全区1400余名符合证件申领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了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闭卷考试,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对不
再从事执法工作150人收回了证件,对700余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予以更换,并全
部进行了登记备案,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