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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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把任免权和监督权有
机结合起来,是加强人大监督力度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在认真总结以往代表评议工
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任免和监督工作制度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把述职
与评议相结合,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相结合,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1998
~2002年,先后对区政府所有序列部门的工作及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述职评议。 2004年,对区经计局、教育局、建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等5个部门
负责人, 以及区检察院2位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进一步
加大了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
识,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勤政。